陳以朝(1540年—?),字宗甫,號鳳喁,江西南昌府寧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陳以朝
大明浙江湖州府同知
籍貫江西南昌府寧州
字號字宗甫
出生嘉靖十九年(1540年)十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盧氏
出身
  • 隆慶四年庚午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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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九十四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九十二名,二甲第二十四名進士[1][2]。兵部觀政,授蒲州知州,萬曆三年(1575年)升工部員外郎,五年以知州降用,七年降為河南府通判,八年升湖州府同知,十二年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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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陳𣲤;祖父陳由教;父陳思忠,判官。母周氏;繼母王氏。重慶下[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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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