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鲸
颜鲸(1517年—1591年),字应雷,号冲宇[1],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慈谿县(今浙江省宁波市慈城镇)人,明朝政治人物。
颜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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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浙江宁波府慈谿县 |
字号 | 字应雷,号冲宇 |
出生 | 正德十二年(1517年)正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万历十九年(1591年)二月丙申 |
配偶 | 娶费氏,封孺人 |
亲属 | (子)子衢、子衜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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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1549年)浙江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八十名进士[2][3]。都察院观政,初授行人司行人,嘉靖四十年(1561年),考选山东道监察御史,出视仓场。[4]。嘉靖四十二年,巡按河南。均有政绩,改督畿辅学政,四十五年因得罪官员而贬湖广安仁县典史[5],历宝庆府推官、南京武选司主事、南京吏部文选司郎中。隆庆元年二月,升任湖广提学副使,因试恩贡生得罪张居正,降为山东左参议,四年(1570年)七月升陕西行太仆寺少卿,当时都御史海瑞举荐,均不以批准。高拱执政时,五年正月官员考察,以不谨冠带闲住[6]。万历年间,给事中邹元标、御史饶位举荐,仍然不以批准。后御史顾云程、给事中姜应麟、李弘道再举荐,万历十四年仅准许以湖广副使致仕[7][8]。
著作
编辑著述有《易学义林》、《春秋贯玉》等。
家族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八十八》,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二百〇八》,出自《明史》
参考
编辑- ^ 明儒学案 ,2册 ,788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实录:世宗实录 ,550卷
- ^ 《明史》(卷208):颜鲸,字应雷,慈谿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出视仓场。奸人马汉怙定国公势,贷子钱漕卒。偿不时,则没入其粮,为怨家所诉。汉持定国书至,鲸立论杀之。四十一年,畿辅、山东西、河南北大稔。鲸请州县赃罚银毋输京师,尽易粟备振,且发内府新钱为籴本。帝悉报可。已,上漕政便宜六事。明年出按河南。伊王典楧怙恶,久结掖廷中官、严嵩父子,内外应援,所请奏立下,爪牙率矿盗。鲸欲除之,与参政耿随卿计,持王承奉王鉴罪,鉴日告王所谋。时嵩已败,鲸乃奏记徐阶,说诸大珰绝其援,又尽捕王侦事飞骑。托言防寇,檄知府兵分屯要害地。乃会巡抚胡尧臣劾典楧抗旨、矫敕、僭拟、淫虐十大罪。王护卫及诸亡命几万人,不敢发。帝震怒,废王为庶人,锢之高墙,没其赀,削世封。两河人鼓舞相庆。景王之国,越界夺民产为庄田,鲸执治其爪牙。魏国公侵民产,假钦赐名树碑为界。鲸仆其碑,戍其人。锦衣帅受诸侠少金,署名校尉籍中,为民害。列侯使王府,道路驿骚。王府内官进奉,驾龙舟,所过恣横。鲸请校尉缺从兵部补,册封改文臣,王府进奉遣属吏。诏册亲王及妃遣列侯,馀皆如鲸议。改督畿辅学政。大兴知县高世儒奉诏核逃役,都督朱希孝以勾军劾之,下部议。鲸劾希孝乱法,言:“世儒等按籍召行户,非勾禁军。此乃禁军子弟家人倚城社,冒禁卫名,致吏不敢问。富人得抗诏,而贫者为沟中瘠。世儒无罪,罪在锦衣。”帝怒,责鲸诋诬勋臣,贬安仁典史。
- ^ 明实录:穆宗实录 ,5卷
- ^ 《明史》(卷208):隆庆元年历湖广提学副使。以试恩贡生失张居正指,降山东参议。改行太仆少卿。都御史海瑞荐鲸异才,不报。 鲸按河南时,黜新郑知县,其人高拱所庇也。在湖广,王篆欲祀其父乡贤,执不许。至是,拱掌吏部,篆为考功,遂以不谨落鲸职。万历中,给事中邹元标、御史饶位交章荐之,报寝。御史顾云程言:“陛下大起遗佚,独鲸及管志道以考察格之。夫相与冢宰贤,则黜幽为公典,否则驱除异己而已。近又登用被察吴中行、艾穆、魏时亮、赵世卿,独靳鲸、志道何也?”给事中姜应麟、李弘道亦言之,仅以湖广副使致仕。中外论荐十馀疏,不果用。 赞曰:传称“未信而谏,则以为谤己”。然志节之士,惓惓忠爱,何忍以不信自外其君哉。张芹等怀抱悃忱,激昂论事。其言虽不尽用,要与缄默者异矣。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71卷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