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聪 (弘治进士)

马思聪(1470年—1519年),字懋闻,号翠峰,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军籍。明朝官员。官至南京户部主事。

马思聪
大明南京户部主事
籍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字号字懋闻
出生二月二十七日
福建莆田县
逝世正德十四年(1519年)
江西南昌
配偶娶郑氏
亲属马明衡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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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任浙江象山县知县,复修二十六渠,灌溉农田万顷。累迁南京户部主事,前往江西督粮,在安仁驻扎。正德十四年(1519年),宁王朱宸濠南昌叛乱,马思聪被扣押下狱,坚决不屈,绝食六日而死。《明史》将其事列入忠义传。[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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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马贵孙;祖父马亹;父马纯二,母方氏。慈侍下。弟思温、思忠[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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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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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时主事马思聪亦抗节死。思聪,字懋闻,莆田人。弘治末举进士,为象山知县,复二十六渠,溉田万顷。累迁南京户部主事,督粮江西,驻安仁。值宸濠反,被执系狱,不屈,绝食六日死。
    世宗立,赠宏太常少卿,思聪光禄少卿,并配享旌忠祠。时有谓宏、思聪死节非真者。给事中毛玉勘江西逆党,复请表章宏、思聪及承奉周仪,而宏子绍武诉于朝。巡按御史穆相列上二人死节状甚悉,遂无异议。
  2. ^ 四库全书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马思聪,字懋闻,莆田人。𢎞治乙丑进士。为象山令。复二十六渠以溉田。厯南户部主事,督粮江西,与宸濠生辰之宴。次日入谢,思聪度必有变,语厨人曰:我倘不出,将敕书藏于高处。厨人未喻。及入,濠伏兵杀都御史孙璲、副使许逵,下思聪狱。与叅议王宏俱不食死。事闻,诏江西立庙并祀,额曰旌忠,赠思聪光禄少卿。子明衡,正徳甲戌进士,官监察御史。世宗朝,昭圣太后生辰有㫖免朝贺,明衡上疏极谏,下诏狱。世称双忠。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

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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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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