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聪 (弘治进士)
马思聪(1470年—1519年),字懋闻,号翠峰,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军籍。明朝官员。官至南京户部主事。
马思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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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户部主事 | |
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
字号 | 字懋闻 |
出生 | 二月二十七日 福建莆田县 |
逝世 | 正德十四年(1519年) 江西南昌 |
配偶 | 娶郑氏 |
亲属 | 子 马明衡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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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福建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进士,任浙江象山县知县,复修二十六渠,灌溉农田万顷。累迁南京户部主事,前往江西督粮,在安仁驻扎。正德十四年(1519年),宁王朱宸濠在南昌叛乱,马思聪被扣押下狱,坚决不屈,绝食六日而死。《明史》将其事列入忠义传。[1][2]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注释
编辑- ^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时主事马思聪亦抗节死。思聪,字懋闻,莆田人。弘治末举进士,为象山知县,复二十六渠,溉田万顷。累迁南京户部主事,督粮江西,驻安仁。值宸濠反,被执系狱,不屈,绝食六日死。
世宗立,赠宏太常少卿,思聪光禄少卿,并配享旌忠祠。时有谓宏、思聪死节非真者。给事中毛玉勘江西逆党,复请表章宏、思聪及承奉周仪,而宏子绍武诉于朝。巡按御史穆相列上二人死节状甚悉,遂无异议。 - ^ 四库全书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马思聪,字懋闻,莆田人。𢎞治乙丑进士。为象山令。复二十六渠以溉田。厯南户部主事,督粮江西,与宸濠生辰之宴。次日入谢,思聪度必有变,语厨人曰:我倘不出,将敕书藏于高处。厨人未喻。及入,濠伏兵杀都御史孙璲、副使许逵,下思聪狱。与叅议王宏俱不食死。事闻,诏江西立庙并祀,额曰旌忠,赠思聪光禄少卿。子明衡,正徳甲戌进士,官监察御史。世宗朝,昭圣太后生辰有㫖免朝贺,明衡上疏极谏,下诏狱。世称双忠。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
书目
编辑- 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外部链接
编辑- 明代光禄寺少卿马思聪[永久失效链接] 莆田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