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思聰 (弘治進士)
馬思聰(1470年—1519年),字懋聞,號翠峰,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明朝官員。官至南京戶部主事。
馬思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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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戶部主事 | |
籍貫 |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
字號 | 字懋聞 |
出生 | 二月二十七日 福建莆田縣 |
逝世 | 正德十四年(1519年) 江西南昌 |
配偶 | 娶鄭氏 |
親屬 | 子 馬明衡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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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福建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任浙江象山縣知縣,復修二十六渠,灌溉農田萬頃。累遷南京戶部主事,前往江西督糧,在安仁駐紮。正德十四年(1519年),寧王朱宸濠在南昌叛亂,馬思聰被扣押下獄,堅決不屈,絕食六日而死。《明史》將其事列入忠義傳。[1][2]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注釋
編輯- ^ 《明史·卷二百八十九》:時主事馬思聰亦抗節死。思聰,字懋聞,莆田人。弘治末舉進士,為象山知縣,復二十六渠,溉田萬頃。累遷南京戶部主事,督糧江西,駐安仁。值宸濠反,被執系獄,不屈,絕食六日死。
世宗立,贈宏太常少卿,思聰光祿少卿,並配享旌忠祠。時有謂宏、思聰死節非真者。給事中毛玉勘江西逆黨,復請表章宏、思聰及承奉周儀,而宏子紹武訴於朝。巡按御史穆相列上二人死節狀甚悉,遂無異議。 - ^ 四庫全書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馬思聰,字懋聞,莆田人。𢎞治乙丑進士。為象山令。復二十六渠以溉田。厯南戶部主事,督糧江西,與宸濠生辰之宴。次日入謝,思聰度必有變,語廚人曰:我倘不出,將勅書藏於高處。廚人未喻。及入,濠伏兵殺都御史孫璲、副使許逵,下思聰獄。與叅議王宏俱不食死。事聞,詔江西立廟並祀,額曰旌忠,贈思聰光祿少卿。子明衡,正徳甲戌進士,官監察御史。世宗朝,昭聖太后生辰有㫖免朝賀,明衡上疏極諫,下詔獄。世稱雙忠。
-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書目
編輯-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外部連結
編輯- 明代光祿寺少卿馬思聰[永久失效連結] 莆田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