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胡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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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某些维基网民不应针对胡杏儿,很多明星也在万千星辉颁奖典礼得不到奖项,故不应只说胡杏儿得不到, 况且,批评别人的维基网民连'仅'字都写错,写了'谨',是不经思考的批评,希望取消该段。—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03.223.195.113对话贡献)于2009年7月25日 (六) 09:58加入。


有关爱好者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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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为条目现正成为“爱好者站点”,内容有违中立,并不适合写入百科全书,注意该些隐藏的内容,本人提议将内容的形式回退至2012年1月1日之前,如无人发表意见,本人会将本讨论移至互助客栈。--Curveatoms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13:39 (UTC)回复

To: Curveatoms, 为什么你说内容有违中立? 首先,内容有参考文献, 有来源,不是作出来的。如果被认为是“爱好者站点”,那你应该去到每个TVB艺人的百科全书发出警告,我看到一些TVB艺人的百科全书,有人加上吹捧性形容词, 怎么你不去那里发出警告呢?

首先,阁下留言后请留下签名,签名是在上方有一支笔及“F”字的图样。如果阁下留意到其他条目内容也有遗中立,阁下也可帮忙作出编辑以改善条目,些至也可以对其他编者作出提醒,本人并不是一眼关七的,并不可能将所有维基百科有关人物的条目阅读一次然后再作出“警告”,本人亦曾在其他条目处理过“爱好者站点”的问题,所以非只是留意此条目。而本人而不明白阁下所指的“警告”,本人在这里只是发起讨论,并不是警告任何人,所有编者也可在此发表意见,然后而作审核,加上“爱好者站点”的模版并非本人留下的,而是有另一位编者在早前留下的(请参阅编辑纪录),表示此观点并不是只由我一个人发出,特此发起了讨论。如果在这并未达成共识,可能要把讨论放进维基内部讨论,请阁下留下对于此观点之看法,并非各问本人为什么不去其他条目处理。--Curveatoms (留言) 2012年2月16日 (四) 06:39 (UTC)回复

另外,亦欢迎阁下留下意见,例如(+)支持(-)反对等等。--Curveatoms (留言) 2012年2月16日 (四) 06:58 (UTC)回复

而就阁下 “首先,内容有参考文献, 有来源,不是作出来的。”的观点,引用维基的文章﹕

偏见

中立要求将观点不带偏见地表达出来。任何编辑者与来源都有其偏见(换句话说,换句话说,任何编辑者与来源都有其自身的观点)——但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将这些来源组织起来,创作出一篇中立的条目。一篇可被认为是平衡而不带偏见的条目,应该对争议的所有涉及面都有分析说明,并包括各种观点以及已发表的证据。如果条目内容被发现对某一观点带有偏见,那么这篇条目应该被加以修正。

所以条目并不是有来源便可以完全引用,是应该有组织地运用。--Curveatoms (留言) 2012年2月16日 (四) 07:08 (UTC)回复

其实你认为那个条目内容有违中立呢? 我的意见是(-)反对, 我希望我们可以展开讨论以觅取共识。还有,我知道你并不是一眼关七的, 但你应该去看看一个姓锺的TVB女艺人的维基, 吹水成分不少, 即使有连结但与维基写的有出入,我没有理会。 --Estherkay(留言)

你所指的应该是锺嘉欣,本人亦看见该条目的“吹水成分”,如果阁下想对其内容有所调整也可以在其讨论页提出,而完成此讨论后,本人亦会对锺嘉欣的条目作出修改。 另外我所指的“有违中立”,请参考﹕


明确表达

断言事实,包括关于观点的事实——但切勿断言观点本身。所谓“事实”,是指“不涉及严重争议事物的一段信息”。举例而言,一项调查中产生的已发表结果便是事实。有一个星球叫做火星也是事实。柏拉图是哲学家同样是事实。没有人会认真质疑这些东西。因此,我们可以随时断言任何事实。

从另一方面说,所谓价值观或观点,我们可以说它们是“受争议的事物”。有许多的主张都清楚地表达了价值观或观点。比如,偷窃是错误的便是一种价值观或观点;披头士乐队是历史上最伟大的乐队是一种观点;美国是全世界唯一一个曾在战争中使用核武器的国家是事实。但美国在广岛和长崎投下原子弹是对或错,则是价值观或观点。但是,假若出现边界条件,相关观点是否应受到重视从而被纳入,目前尚无定论。

当我们讨论观点时,我们应当把观点归属于某个人或某类人,并讨论他或他们持有这一观点的事实。例如,不要断言“披头士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而是找到发表这一观点的来源,如《滚石》杂志:“《滚石》杂志认为,披头士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并将参考文献以适当的方式在陈述当中注明。同样的,如果有特定的民意调查,在该参考文献的支持下便可以声称“利物浦的大部分居民都认为披头士乐队是最伟大的乐队”;声称“披头士乐队的许多音乐都登上了英国单曲排行榜”也可以,因为作为一项事实这可以被加以查证。本段的第一个例子是在断言个人的观点;而第二个则是在断言一项事实,这项事实说明一种观点的确存在,并将它归属于可靠的来源上。

对于相互竞争观点的归属,需注意观点的归属应充分反映出支持这种观点的相对水平,不应给读者留下错误的势均力敌的印象。例如,“据西蒙·维森塔尔所言,大屠杀是一项在德国灭绝犹太人的计划,但戴维·欧文(英语:David Irving)质疑这一分析”的陈述,这样会在极大多数观点与极少数观点间制造一种看似势均力敌的假象,因为这两个观点所归属到的对象都只不过是相应领域中的一位活跃者。

在事实中,只用“一些人认为……”来讨论一项观点是不充分的,这种做法被称为“大规模归属”。用于支持一个团体持有某个观点的可靠来源,必须准确地说明这个团体的规模。此外,在如何适当地说明观点上通常会存在分歧。要公平地表达争议里的所有重要观点,有时需要修饰与缓和对某个观点的描述,或提出这一观点的一些说法,并将它们归属到特定的团体上。

要创作一篇中立观点的条目,还离不开对可靠来源的精挑细选。在讨论一个观点所基于的事实时,引入竞争观点所基于的事实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样可帮助读者独立评判相互竞争观点的可信度。切不可暗示某一观点的正确性。明确谁人持有这些观点也非常重要。最好的做法,一般是举出观点中的某一个典型代表来说明。

以上是维基百科有关中立的观点的其中一段文章。


参考以上段落,条目胡杏儿“被视为TVB一姐”就已经有所抵触。

其他的,本人也不多说,请参考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阁下如果把条目读完后,便会了解维基百科的编辑模式。

另外,亦可参考维基百科的优秀条目-滨崎步,希望阁下可以明白本人的用意,长久而言,维基百科有关歌手/艺人之优秀条目很少,某程度上是由于这类条目的共同错误,把条目优化是维基编者的其中一个责任,同时亦不应该抵触百科全书之格式,而真的完全达到标准的条目却很少,因此本人希望逐一对条目作出修改,以达至一个对读者及对百科本身也有好方面影响之条目。--Curveatoms (留言) 2012年2月16日 (四) 13:32 (UTC)回复


感谢您的留言,本人已经把条目作出改善。 --Estherkay(留言)


“圈内好友”那段可以整段删除吧!顶多留原来那句“胡杏儿人缘很好、在圈内有多位好友”带过就好,维基不是粉丝网站,光这段就50几个连结实在太没必要了,每个名人都要把朋友一一列出吗。下面“演艺尝试”里的评价可以斟酌插在其他段内文。Windowshade留言2013年3月21日 (四) 05:36 (UTC)回复

(+)支持 香港演艺人员条目很容易出现“是香港‘著名的’女演员及女歌手”这种华而不实形容词,用多了,感觉很廉价,比如这条目,或是谢安琪条目里的“香港‘著名’女歌手”,当然,如果是其粉丝,大概很难发觉吧;台湾的安以轩条目写的是“是台湾电视剧女演员及女歌手”,陈妍希条目写的是“台湾女演员、女歌手”。114.25.185.192留言2017年10月4日 (三) 12:1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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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修改了胡杏儿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18日 (二) 03: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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