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谷爱凌

MINQI在话题“谷爱凌担任美国盐湖城申奥大使的编辑战”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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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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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其实是谜,不应写生父是美国人。

双重国籍其实不是重点。我们应该看 (1) 谷明显有美国国籍,因为有大学入学许可,还有奖学金 (2) 而且没有放弃美国国籍的记录 (3) 谷已19岁,依法就算之前有美中国籍,也要在18岁时决定。以上三点得知谷有美国国籍,而中国不予许双重国籍,但谷又代表中国出赛奥运,所以要不就是谷违法取得中国国籍,要不就是中国为谷开后门。至于是哪个,中国不会告诉外界的,所以也不用研究了,知道谷或中国有一个违反规定就行了,剩下是奥委会的事。

她退出美国籍了吗?--叶又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20:23 (UTC)回复

目前没有看到可靠来源说她放弃美国国籍。放弃美国国籍的方式见此。她已经拿到Stanford U.入学许可,如果她放弃美国国籍,Stanford就要把她当外国学生处理发I-20,否则入境美国签证就有问题。--欢颜展卷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22:52 (UTC)回复
16岁未成年人没有法律能力是不可能退出美国籍的,也不可能由监护人代她退出美国国籍,只能等本人成年后,自行做出决定,并且经由一系列手续,才可能退出美国籍。因此维基百科说她2019年终止美国国籍,是错误的。--73.241.149.150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02:37 (UTC)回复

出生地是美国,故出生时具有美国国籍。 分别考虑在她出生时其母是否定居在外国:

若其母定居在外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出生时不具有中国国籍。若出生后(包括2019年或者2019年之前)加入中国国籍而保留美国国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矛盾。
若其母未定居在外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出生时具有中国国籍。

结合她自己的话“没有人能否认我是美国人,没有人能否认我是中国人”,可以认为她同时具有两国国籍。同时她的另一句话“当我在美国,我是美国人。当我在中国,我是中国人”正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附件一《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两国公民团聚、旅行方便等问题的补充换文》第二条吻合。--zy26 was here. 2022年2月9日 (三) 05:23 (UTC)回复

谷爱凌出生在美国加利福利亚,而且应该是其母“亲自生产”,所以出生时其母肯定“居住”于美国。当然“定居”的概念可能和“居住”不一样。供参考。--149.167.134.39留言2022年2月12日 (六) 02:41 (UTC)回复
你在讲废话。 居住不居住并不重要,讨论的是定居,就是绿卡。--111.250.2.128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14:47 (UTC)回复
第五条的重点其实是因为定居而“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以这点来看,由于美国是属地主义,若其母有美国居留证(绿卡)加上美国出生,此时谷就不会有中国国籍。
https://www.zhdate.com/tw/news_baby/461003.html--111.250.2.128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14:52 (UTC)回复

(!)意见:没有证据表明其放弃美国国籍,中国国籍法可以不承认其美国国籍,但无法剥夺其美国国籍,故不应该写已经放弃美国国籍,除非有可靠来源证明。 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9日 (三) 08:35 (UTC)回复

根据WP:HARM,考虑到当事人的态度,按英文维基百科的样子去掉国籍的标注可能会更好。--zy26 was here. 2022年2月10日 (四) 03:31 (UTC)回复
不同意。谷是公众人物,媒体关注其国籍问题。—-欢颜展卷留言2022年2月10日 (四) 04:26 (UTC)回复
哪里都有你--5.151.21.128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06:02 (UTC)回复
意见同Happyseeu,已有国籍争议章节,因此标注国籍不会构成HARM。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2月11日 (五) 00:54 (UTC)回复

(!)意见:她显然是双重国籍。没什么好争论的。该争论的是中国政府的执法双标。--蒙人 ->敖包相会 2022年2月14日 (一) 21:50 (UTC)回复


第一点,未成年人可以退出美国国籍吗?
第二点,未成年的美国人可以申请并获得外国国籍吗?
第三点,如果一名未成年的美国人获得了外国国籍,他/她必须在年满18岁之后的多长时间启动退出美国国籍的程序?或者压根不需要退出美国国籍?
第四点,一名外国未成年人加入中国国籍,是否必须同时或提前履行退出外国国籍手续?
第五点,一名外国未成年人加入中国国籍后,是否需要年满18岁后必须退出外国国籍?【从中国国籍法看没有异议】。这个时限是多久?是年满18岁当天?年满18岁后几个月?年满18岁后的2年内???--talk with ASPdotNET Core 2022年2月17日 (三) 04:00 (UTC)回复

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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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在“双重国籍”一段添加了{{Template:OR}},原因是该段文字没有合适来源,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作为来源属于原创研究。--k o u 💬 2022年2月20日 (日) 02:03 (UTC)回复

根据谷爱凌国籍争议》美国弃籍名单上没有她 中国是“归化美国”第五大国谷爱凌热能推动中国接受双重国籍吗?,建议标题改成“国籍争议”。“出生时即拥有美国国籍”ㄧ句并无问题。问题是谷有没有中国国籍,中国护照是怎么回事。--欢颜展卷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02:27 (UTC)回复
感谢答复,欢迎阁下(或其它编者)为该段补充更佳来源后移除OR模板。此外,相信阁下十分了解但还容敝人赘述,需要有来源支撑“虽然双重国籍不违反奥委会规定或者美国法律,但是该状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41]的规定”该句,否则现状仍构成原创总结。k o u 💬 2022年2月20日 (日) 02:35 (UTC)回复
‘虽然双重国籍不违反奥委会规定或者美国法律’‘第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这种都是对现有规则的直接引用或复述,归为原创性研究我觉得非常勉强。能否烦请解释一下,此处的原创性研究指的究竟是双重国籍不违反奥委会规定?双重国籍不违反美国法律?还是中国不认可双重国籍?又或者是谷现在是双重国籍?不管指的是哪一种,在这个段落的后续章节我认为都进行了细致的、有引用的说明。
另,在我回复之时,阁下的模版已经被移除,但我仍然尝试找了一下,来源于早报的这篇文章(https://www.zaobao.com.sg/forum/views/story20220213-1242190 )也许能够作为满足要求。(我并未在条目中进行添加,正如我之前所说,我认为目前的内容就只是对现有规则的引用或复述,添加更多的来源并不必要。但如果阁下认为有必要的话,欢迎加入)--虾米飞鸽传书 2022年3月1日 (二) 18:08 (UTC)回复

沙漠知乎发起的编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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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知乎沙漠知乎坚持将第一段“美国公民”删除,引发编辑战。谷爱凌的国籍争议来自她2019年曾代表美国出国参加在义大利的自由式滑雪世界杯(所以她有美国护照),2022年代表中国参加冬奥。如果她从来没有美国国籍,只有中国国籍,则不会产生国籍争议。所以说明她“原有美国国籍”对解释国籍争议是有必要的。至于她后来是否放弃了美国国籍,不能够断言,但是她出生时具有美国国籍应该没有争议。如果她2019年前没有美国国籍,则她当年如何代表美国出国参赛就成为问题,以何种签证在美国就读中学也是问题(如果她持中国护照,中学一般不能给学生发I-20办入境签证)。

如果认为“美国公民”指她“现在”是美国公民不妥,措辞可以改成“出生为美国公民”。--欢颜展卷留言2022年7月9日 (六) 03:52 (UTC)回复

可以是出生为美国公民,然后注释,当前国籍状态有争议。--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9日 (六) 03:56 (UTC)回复

谷爱凌担任美国盐湖城申奥大使的编辑战

编辑

@MINQI谷爱凌担任美国盐湖城申奥大使有可靠来源支持,是没有争议的事实,不应删除。关于争议,她担任申奥大使是有争议的,也有可靠来源支持。国籍是否影响申奥大使资格,只要有可靠来源支持,可以写,但不是删除申奥大使争议的理由。阁下请勿根据个人看法删除有可靠来源支持的内容。--欢颜展卷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19:06 (UTC)回复

(:)回应@Happyseeu“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谷爱凌担任美国盐湖城申奥大使是有可靠来源支持(阁下此次表达不满前就已在Top段已添加)。她担任申奥大使与其国籍争议有关的来源,阁下等使用的是DW(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外文化政策的支柱之一,)、RFA(既定目标是“促进民主价值观和人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言论,并提供媒体报道关于朝鲜政府。)——少来源、来源非可靠(至少在涉华问题上有可靠度争议性)。请不要根据个人看法误触《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另,提醒根据《谷爱凌诠释北京冬奥意义,中国选手担任外国申奥大使早有先例》《为北京申奥助一臂之力 张德培担当“亲善大使”》“这一决定被一些中国网民视作是对中国身份的背叛。‘这下可以确定是美国人了吧。’微博上一条评论说。”可见所谓争议已经涉及对谷爱凌本人之诽谤,再次适用《WP:GRAPEVINE》。--MINQI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23:20 (UTC)回复
联合早报BBCSalt Lake Tribune都提及国籍争议。--欢颜展卷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2:54 (UTC)回复
“谷爱凌不是第一位担任别国申奥大使的中国人,中国双人滑组合申雪和赵宏博曾于2007年受邀担任平昌申奥大使,中国首位花滑世界冠军陈露也曾受邀担任俄罗斯2014年冬奥会申办城市索契的申奥大使。”(《联合早报》)“Chinese Olympian Eileen Gu is working for a Salt Lake Games bid. A controversial or inspired choice?”与“The choice could be controversial — or inspired.”以及“Others, however, questioned what they characterized as her divided loyalties.”(《盐湖论坛报》)“这一决定被一些中国网民视作是对中国身份的背叛。“这下可以确定是美国人了吧。”微博上一条评论说。”(《BBC》);先不说BBC被称为“BB China”,所写已是所谓中国网民(多次出现所谓微博中国网民实际IP地址显示“中国台湾”)对谷爱凌小姐的诽谤,前两个来源只有《联合早报》疑似提及国籍争议与申奥大使联系,《盐湖论坛报》在破产后目前属于非营利性组织(2019年期不再为非候选人背书)、该文为美联社记者半评论性文章。--MINQI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9:19 (UTC)回复
@MINQI谷爱凌担任申奥大使的争议,中国媒体的评论也承认。如果没有争议,那为何中国媒体会有这些评论?八方来声|谷爱凌任盐湖城申奥大使是件平常事 - 浙江日报, 社评:警惕有人借“谷爱凌当美国申奥大使”带节奏 - 环球时报。维基只要报导发生了争议,不需评论或有立场。--欢颜展卷留言2023年3月11日 (六) 17:32 (UTC)回复
@Happyseeu请阁下注意:我并不否认“谷爱凌担任申奥大使产生争议”亦不反对加入相关其担任申奥大使内容(TOP中的相关内容正是本人添加),我反对的是以原有来源以及编写方式加入“国籍争议”段落(仅写其此举引发激烈争论),理由也很明确:1.之前阁下给的来源只有《联合早报》疑似提及国籍争议与申奥大使联系;2.“这一决定被一些中国网民视作是对中国身份的背叛。‘这下可以确定是美国人了吧。’微博上一条评论说。”(《BBC》),争议已经涉及到对谷爱凌小姐的诽谤,而维基对于生者传记条目有额外的方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其另含有维基法律方针《维基百科:诽谤》。如果“维基只要报导发生了争议,不需评论或有立场。”那么“该报道认为谷爱凌的冬奥参赛资格并无问题,而媒体以及社交网站更为关心的问题则是谷爱凌究竟是否具有双重国籍、是否违反了中国《国籍法》”一段该删除,且违背“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因此,以‘条目内容观点不中立’为由消除条目内容并不合理。条目内容应该清晰地说明、表达与描述出主题中的争议,并不对其中任何一种观点表示赞同。”鉴于阁下找到新的来源本人将随后将该内容写入该段落。--MINQI留言2023年3月11日 (六) 19:3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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