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谷愛凌

由MINQI在話題谷愛凌擔任美國鹽湖城申奧大使的編輯戰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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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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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其實是謎,不應寫生父是美國人。

雙重國籍其實不是重點。我們應該看 (1) 谷明顯有美國國籍,因為有大學入學許可,還有獎學金 (2) 而且沒有放棄美國國籍的記錄 (3) 谷已19歲,依法就算之前有美中國籍,也要在18歲時決定。以上三點得知谷有美國國籍,而中國不予許雙重國籍,但谷又代表中國出賽奧運,所以要不就是谷違法取得中國國籍,要不就是中國為谷開後門。至於是哪個,中國不會告訴外界的,所以也不用研究了,知道谷或中國有一個違反規定就行了,剩下是奧委會的事。

她退出美國籍了嗎?--葉又嘉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20:23 (UTC)回覆

目前沒有看到可靠來源說她放棄美國國籍。放棄美國國籍的方式見此。她已經拿到Stanford U.入學許可,如果她放棄美國國籍,Stanford就要把她當外國學生處理發I-20,否則入境美國簽證就有問題。--歡顏展卷留言2022年2月8日 (二) 22:52 (UTC)回覆
16歲未成年人沒有法律能力是不可能退出美國籍的,也不可能由監護人代她退出美國國籍,只能等本人成年後,自行做出決定,並且經由一系列手續,才可能退出美國籍。因此維基百科說她2019年終止美國國籍,是錯誤的。--73.241.149.150留言2022年2月9日 (三) 02:37 (UTC)回覆

出生地是美國,故出生時具有美國國籍。 分別考慮在她出生時其母是否定居在外國:

若其母定居在外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出生時不具有中國國籍。若出生後(包括2019年或者2019年之前)加入中國國籍而保留美國國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八條矛盾。
若其母未定居在外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出生時具有中國國籍。

結合她自己的話「沒有人能否認我是美國人,沒有人能否認我是中國人」,可以認為她同時具有兩國國籍。同時她的另一句話「當我在美國,我是美國人。當我在中國,我是中國人」正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領事條約》附件一《中美兩國政府關於兩國公民團聚、旅行方便等問題的補充換文》第二條吻合。--zy26 was here. 2022年2月9日 (三) 05:23 (UTC)回覆

谷愛凌出生在美國加利福利亞,而且應該是其母「親自生產」,所以出生時其母肯定「居住」於美國。當然「定居」的概念可能和「居住」不一樣。供參考。--149.167.134.39留言2022年2月12日 (六) 02:41 (UTC)回覆
你在講廢話。 居住不居住並不重要,討論的是定居,就是綠卡。--111.250.2.128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14:47 (UTC)回覆
第五條的重點其實是因為定居而「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以這點來看,由於美國是屬地主義,若其母有美國居留證(綠卡)加上美國出生,此時谷就不會有中國國籍。
https://www.zhdate.com/tw/news_baby/461003.html--111.250.2.128留言2022年2月16日 (三) 14:52 (UTC)回覆

(!)意見:沒有證據表明其放棄美國國籍,中國國籍法可以不承認其美國國籍,但無法剝奪其美國國籍,故不應該寫已經放棄美國國籍,除非有可靠來源證明。 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9日 (三) 08:35 (UTC)回覆

根據WP:HARM,考慮到當事人的態度,按英文維基百科的樣子去掉國籍的標註可能會更好。--zy26 was here. 2022年2月10日 (四) 03:31 (UTC)回覆
不同意。谷是公眾人物,媒體關注其國籍問題。—-歡顏展卷留言2022年2月10日 (四) 04:26 (UTC)回覆
哪裏都有你--5.151.21.128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06:02 (UTC)回覆
意見同Happyseeu,已有國籍爭議章節,因此標註國籍不會構成HARM。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11日 (五) 00:54 (UTC)回覆

(!)意見:她顯然是雙重國籍。沒什麼好爭論的。該爭論的是中國政府的執法雙標。--蒙人 ->敖包相會 2022年2月14日 (一) 21:50 (UTC)回覆


第一點,未成年人可以退出美國國籍嗎?
第二點,未成年的美國人可以申請並獲得外國國籍嗎?
第三點,如果一名未成年的美國人獲得了外國國籍,他/她必須在年滿18歲之後的多長時間啟動退出美國國籍的程序?或者壓根不需要退出美國國籍?
第四點,一名外國未成年人加入中國國籍,是否必須同時或提前履行退出外國國籍手續?
第五點,一名外國未成年人加入中國國籍後,是否需要年滿18歲後必須退出外國國籍?【從中國國籍法看沒有異議】。這個時限是多久?是年滿18歲當天?年滿18歲後幾個月?年滿18歲後的2年內???--talk with ASPdotNET Core 2022年2月17日 (三) 04:00 (UTC)回覆

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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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在「雙重國籍」一段添加了{{Template:OR}},原因是該段文字沒有合適來源,僅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作為來源屬於原創研究。--k o u 💬 2022年2月20日 (日) 02:03 (UTC)回覆

根據谷愛凌國籍爭議》美國棄籍名單上沒有她 中國是「歸化美國」第五大國谷愛凌熱能推動中國接受雙重國籍嗎?,建議標題改成「國籍爭議」。「出生時即擁有美國國籍」ㄧ句並無問題。問題是谷有沒有中國國籍,中國護照是怎麼回事。--歡顏展卷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02:27 (UTC)回覆
感謝答覆,歡迎閣下(或其它編者)爲該段補充更佳來源後移除OR模板。此外,相信閣下十分了解但還容敝人贅述,需要有來源支撐「雖然雙重國籍不違反奧委會規定或者美國法律,但是該狀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41]的規定」該句,否則現狀仍構成原創總結。k o u 💬 2022年2月20日 (日) 02:35 (UTC)回覆
『雖然雙重國籍不違反奧委會規定或者美國法律』『第三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這種都是對現有規則的直接引用或複述,歸為原創性研究我覺得非常勉強。能否煩請解釋一下,此處的原創性研究指的究竟是雙重國籍不違反奧委會規定?雙重國籍不違反美國法律?還是中國不認可雙重國籍?又或者是谷現在是雙重國籍?不管指的是哪一種,在這個段落的後續章節我認為都進行了細緻的、有引用的說明。
另,在我回復之時,閣下的模版已經被移除,但我仍然嘗試找了一下,來源於早報的這篇文章(https://www.zaobao.com.sg/forum/views/story20220213-1242190 )也許能夠作為滿足要求。(我並未在條目中進行添加,正如我之前所說,我認為目前的內容就只是對現有規則的引用或複述,添加更多的來源並不必要。但如果閣下認為有必要的話,歡迎加入)--蝦米飛鴿傳書 2022年3月1日 (二) 18:08 (UTC)回覆

沙漠知乎發起的編輯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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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知乎沙漠知乎堅持將第一段「美國公民」刪除,引發編輯戰。谷愛凌的國籍爭議來自她2019年曾代表美國出國參加在意大利的自由式滑雪世界盃(所以她有美國護照),2022年代表中國參加冬奧。如果她從來沒有美國國籍,只有中國國籍,則不會產生國籍爭議。所以說明她「原有美國國籍」對解釋國籍爭議是有必要的。至於她後來是否放棄了美國國籍,不能夠斷言,但是她出生時具有美國國籍應該沒有爭議。如果她2019年前沒有美國國籍,則她當年如何代表美國出國參賽就成為問題,以何種簽證在美國就讀中學也是問題(如果她持中國護照,中學一般不能給學生發I-20辦入境簽證)。

如果認為「美國公民」指她「現在」是美國公民不妥,措辭可以改成「出生為美國公民」。--歡顏展卷留言2022年7月9日 (六) 03:52 (UTC)回覆

可以是出生為美國公民,然後註釋,當前國籍狀態有爭議。--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9日 (六) 03:56 (UTC)回覆

谷愛凌擔任美國鹽湖城申奧大使的編輯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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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QI谷愛凌擔任美國鹽湖城申奧大使有可靠來源支持,是沒有爭議的事實,不應刪除。關於爭議,她擔任申奧大使是有爭議的,也有可靠來源支持。國籍是否影響申奧大使資格,只要有可靠來源支持,可以寫,但不是刪除申奧大使爭議的理由。閣下請勿根據個人看法刪除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歡顏展卷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19:06 (UTC)回覆

(:)回應@Happyseeu「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谷愛凌擔任美國鹽湖城申奧大使是有可靠來源支持(閣下此次表達不滿前就已在Top段已添加)。她擔任申奧大使與其國籍爭議有關的來源,閣下等使用的是DW(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對外文化政策的支柱之一,)、RFA(既定目標是「促進民主價值觀和人權」、反對中國共產黨的言論,並提供媒體報道關於朝鮮政府。)——少來源、來源非可靠(至少在涉華問題上有可靠度爭議性)。請不要根據個人看法誤觸《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另,提醒根據《谷愛凌詮釋北京冬奧意義,中國選手擔任外國申奧大使早有先例》《為北京申奧助一臂之力 張德培擔當「親善大使」》「這一決定被一些中國網民視作是對中國身份的背叛。『這下可以確定是美國人了吧。』微博上一條評論說。」可見所謂爭議已經涉及對谷愛凌本人之誹謗,再次適用《WP:GRAPEVINE》。--MINQI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23:20 (UTC)回覆
聯合早報BBCSalt Lake Tribune都提及國籍爭議。--歡顏展卷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2:54 (UTC)回覆
「谷愛凌不是第一位擔任別國申奧大使的中國人,中國雙人滑組合申雪和趙宏博曾於2007年受邀擔任平昌申奧大使,中國首位花滑世界冠軍陳露也曾受邀擔任俄羅斯2014年冬奧會申辦城市索契的申奧大使。」(《聯合早報》)「Chinese Olympian Eileen Gu is working for a Salt Lake Games bid. A controversial or inspired choice?」與「The choice could be controversial — or inspired.」以及「Others, however, questioned what they characterized as her divided loyalties.」(《鹽湖論壇報》)「這一決定被一些中國網民視作是對中國身份的背叛。「這下可以確定是美國人了吧。」微博上一條評論說。」(《BBC》);先不說BBC被稱為「BB China」,所寫已是所謂中國網民(多次出現所謂微博中國網民實際IP位址顯示「中國台灣」)對谷愛凌小姐的誹謗,前兩個來源只有《聯合早報》疑似提及國籍爭議與申奧大使聯繫,《鹽湖論壇報》在破產後目前屬於非營利性組織(2019年期不再為非候選人背書)、該文為美聯社記者半評論性文章。--MINQI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9:19 (UTC)回覆
@MINQI谷愛凌擔任申奧大使的爭議,中國媒體的評論也承認。如果沒有爭議,那為何中國媒體會有這些評論?八方來聲|谷愛凌任鹽湖城申奧大使是件平常事 - 浙江日報, 社評:警惕有人借「谷愛凌當美國申奧大使」帶節奏 - 環球時報。維基只要報導發生了爭議,不需評論或有立場。--歡顏展卷留言2023年3月11日 (六) 17:32 (UTC)回覆
@Happyseeu請閣下注意:我並不否認「谷愛凌擔任申奧大使產生爭議」亦不反對加入相關其擔任申奧大使內容(TOP中的相關內容正是本人添加),我反對的是以原有來源以及編寫方式加入「國籍爭議」段落(僅寫其此舉引發激烈爭論),理由也很明確:1.之前閣下給的來源只有《聯合早報》疑似提及國籍爭議與申奧大使聯繫;2.「這一決定被一些中國網民視作是對中國身份的背叛。『這下可以確定是美國人了吧。』微博上一條評論說。」(《BBC》),爭議已經涉及到對谷愛凌小姐的誹謗,而維基對於生者傳記條目有額外的方針《維基百科:生者傳記》,其另含有維基法律方針《維基百科:誹謗》。如果「維基只要報導發生了爭議,不需評論或有立場。」那麼「該報道認為谷愛凌的冬奧參賽資格並無問題,而媒體以及社交網站更為關心的問題則是谷愛凌究竟是否具有雙重國籍、是否違反了中國《國籍法》」一段該刪除,且違背「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因此,以『條目內容觀點不中立』為由消除條目內容並不合理。條目內容應該清晰地說明、表達與描述出主題中的爭議,並不對其中任何一種觀點表示贊同。」鑑於閣下找到新的來源本人將隨後將該內容寫入該段落。--MINQI留言2023年3月11日 (六) 19:3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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