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12港人案

程序猿1324697在话题“综合讨论本条目存在问题”中的最新留言:5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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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讨论本条目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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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模板的未有说明问题,在此一并讨论,以改善条目

(!)意见可能包含原创研究或未查证内容

本人认为条目大致都是有来源的内容,小部分可能包含原创研究的(例如12港人被扣深圳事件#各方反应“将持续跟进12位港人的情况,并将不定期发布相关消息,希望唤起大众对被拘留者的持续关注。”一句),宜直接删去。

就其他问题,本人未有太大意见,诸位可参与讨论。

以上--Chan9487留言2020年9月18日 (五) 14:58 (UTC)回复

提议已经执行了。--Jonathan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7:44 (UTC)回复

相关条目已经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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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ril_Yoshi12港人被扣深圳事件已经有了相关条目,看一下合并哪个A635683851留言2020年9月21日 (一) 04:31 (UTC)回复

@A635683851使用本条目名,因为比较多传媒机构使用这名称;内容则把两条条目合并 --Cyril Yoshi (留言信箱) 前来签名吧! 2020年9月21日 (一) 05:40 (UTC)回复

(补充说明:此讨论进行当时,条目名为“12名港人潜逃台湾被捕事件”。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2日 (二) 09:09 (UTC)回复

条目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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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请求保护页面页所言,先前三次通过移动或直接改重新导向等造成实际更名的动作已经构成移动战,而管理员也已经因此施行为时一星期的移动保护。我想请大家以后留意一下条目先前更名的频率,不要轻率移动定名会存在潜在争议的条目,而应该暂时维持原有条目名字,直至出现共识决定条目名为止。既然都施行移动保护了,我建议趁此机会正式讨论一下条目的定名。Ping一下@Cyril YoshiWpcpey和平至上,有需要的话可以再ping其他人。这里我只负责开头,如果我后面有其他意见的话,我那时候才回来。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2日 (二) 09:05 (UTC)回复

然后我刚刚移动完了#相关条目已经有了,发现也有一些主张个别条目名的理由,可供参考。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2日 (二) 09:09 (UTC)回复
我认为条目命名须包括偷渡的元素,这是事件的重要一环。--【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9月22日 (二) 09:43 (UTC)回复
【1】问题在于究竟大众的常用名是甚么。如果大众的常用名存在,那大众的常用名就是唯一合规的条目命名。【2】如果大众的常用名不存在,那就到了用词的问题。究竟这个事件的最重要的地方是“偷渡/潜逃/逃难”、“被捕”还是“被拘留”?究竟那12个人意图做的东西的性质是不是真的是“偷渡/潜逃”?(我觉得肯定会有人把他们的所为定性为“逃难”,而且“偷渡/潜逃”其实都有一定负面含义)@和平至上不过无论如何,我看到的是,大部分传媒对这次事件的描述都是“潜逃”,而不是“偷渡”。基本上我们要先考虑的应该是【1】,【2】反而不是最优先讨论的。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2日 (二) 11:57 (UTC)回复
用潜逃也可。我发现用潜逃比用被扣深圳的多,而用被扣深圳的大多都只是指“被扣深圳”那一部份,而用潜逃的则包括整件事的始末为多。--【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9月23日 (三) 13:21 (UTC)回复
@和平至上所以这个事件的最重要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就很值得讨论。Wpcpey的著眼点、你的著眼点和现在的标题的著眼点都是不同的。但是究竟传媒普遍用甚么称呼?我会尝试列一些数据出来,但未必准确。另外,我之前看过了一下《立场新闻》,它内文用字也用“潜逃”。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4日 (四) 07:06 (UTC)回复
应该采用“12港人被中国海警逮捕事件”,比较明显描述事件。--Wpcpey留言2020年9月23日 (三) 13:38 (UTC)回复
明报在标题用的是“12港人被扣盐田”,苹果日报立场新闻在标题用的是“12港人送中”,香港01用的是“12港人潜逃”,now新闻用的是“12港人被扣押”,晴报用的是“12港人案”,经济日报用的是“12港人关押盐田”,文汇报用的是“12港人被刑拘”。传媒的用名的聚焦点较多都是在“被扣押”的部分,我认为值得参考。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4日 (四) 07:16 (UTC)回复
我觉得应使用“12港人被中国海警局拘捕事件”,现时资讯不能确定他们是准备去台湾(他们都未到台湾就被逮捕了),去台湾也只是其他人说的,可能含原创研究,而且有说是广东海警越界到香港海域逮捕,使用“偷渡/潜逃”明显不够中立。--Sun8908 HKer:怯就输一世 2020年9月24日 (四) 07:58 (UTC)回复
明报:内地拘逾10人拟偷渡台湾、经济日报:【潜逃港人】、文汇报:图偷渡台被擒;我已经讲过,用被扣深圳的大多都只是指“被扣深圳”那一部份,而这并非事件的全部。--【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9月24日 (四) 18:43 (UTC)回复
“而且有说是广东海警越界到香港海域逮捕”只属非主流意见,无证据兼无消息来源,主流媒体都用偷渡一词。--【和平至上】支持通过港区国安法💬 2020年9月24日 (四) 18:44 (UTC)回复
就我现时看到的传媒报道而言,现在的条目的标题的焦点和传媒通过命名而显现的对事件的焦点一致,都是在于被扣押的部分,而传媒对于被扣押地方的地理位置指代较为清晰,故“12港人被扣盐田事件”(盐田作为地名无大歧义)可能是更贴合常用名称要求的命名。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4日 (四) 15:24 (UTC)回复
还是转交客栈讨论?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9日 (二) 05:53 (UTC)回复
如果三日后未有后续回应,我就会将条目移动至“12港人被扣盐田事件”名称。选择此名称出于以下考虑:
  1. 传媒通过命名而显现的对事件的焦点在于被扣押的部分,而大众的常用名是唯一合规的条目命名
  2. 根据无罪假定原则,在司法机关未正式颁布判决以前,不宜直接将事件定性为“偷渡/潜逃”(深圳公安的说法都是“涉嫌偷越国(边)境犯罪”),而将事件描述成“涉(嫌)偷渡/涉(嫌)潜逃”则显累赘;
  3. 未有实则官方文献说明该12人欲前往的地方是中华民国实控区域(现时只是“消息指”和“知情人士”,连消息来源是甚么和知情人士是谁都不知道);
  4. 传媒的聚焦点完全不在于究竟是甚么人/机关拘捕了该12人;
以上。SANMOSA SPQR 2020年9月30日 (三) 09:3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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