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告别
编辑虽然这几个月来,原来生的闷气已经消得差不多了,也因此常用匿名方式,将自己比较熟悉、而中文维基质量与数量品质不佳的罗马帝国皇帝的相关条目一一建立起,前一阵子将帝国早期有详尽资料的皇帝传给补齐了,最近正打算补齐塞维鲁王朝和三世纪危机的相关条目。结果自己兴仍在头上时,又被泼了一头冷水。一个历史文字记载缺乏的人物 Maesa,所有的初步史料全不过就是那一本四世纪成书、内容可信度不高的《罗马皇帝传》,再经由历代人的转传抄写而来。我个人当然也很清楚中文维基应该尽量使用的中立词语,也刻意避免了引发争议的说法。为何这么样一个小条目,还要受到“即将移除”的威胁?模版中所谓的“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被提出异议而移除”,到底谁有异议、异议在哪里?
一般说来,历史没有所谓“句句可考”这回事,“还原真相”更是不可能办到的,只要合乎“常识”,根据仅有的材料改写成人们容易接受的写法,连史学大师也是这样做的。如果说中文维基的编辑对上古历史的要求,都要用到如此严苛的程度,那撰写者干脆去写学术论文算了。维基编管人员,难道不晓得历史条目跟现代影歌星的介绍,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吗?
过了半年光阴,中文维基怎么还是这番景况︰拼了命严苛地要求别人撰写的条目,而不愿意好好地改进现存内容。难道这样一个用基金会成立的庶民百科全书,是要让这些洁癖编管人员展示他们监督功力的场所吗?
告别杂感
编辑个人虽然在中文维基的资历浅薄,但使用网路至少也有十多年的时间了。这段期间内,自然也看了不少网路上的纷纷扰扰,并且感到网路世界的虚幻与真实面。
去年底缘于一个偶然的念头,开始个人书写维基条目的契机。在那股“维基瘾”的驱使之下,新建了某些新条目,并且每天都想将自己建立条目上的“红字连结”给补齐。历经两个多星期,个人便在此遭到一件不小的挫折,于是对参与中文维基条目的编写热情立刻消退无踪。说句实话,我先前完全不理会这儿的相关运作,持著自己所认知的“善意”与“文明”态度,想让中文世界的“百科全书”真能恰如其份。遇到挫折之后,才开始浏览中文维基网的整个架构与网友互动。然而在逛了一阵子之后,发现这儿还是和自己接触过任何网路上所有的事务一样︰纷扰不已。当这儿的纷争愈看愈多之后,个人便感到这里与自己的理念不合,特别是在重要性与侵权的两部分,冷静看了一个月之后,决定离去;为保持自己与中文维基的缘份,我并不想口出恶言,仅仅放在这个用户讨论页上,让有缘路过的网友们看看。若这段文字永远消失了,So be it!
首先,就是重要性/显著性的问题。就一个偶然进入维基百科、主题式地寻找资讯的使用者而言,最常用的莫过于左方的“进入”与“搜寻”功能。通常百科全书就是这么使用的,不用去想像使用者会照著各层分类、循序点击才进入某一条目;如果找错了、没找到、或内容不是使用者所需要的,那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就是这么回事罢了。因此,我一点都不在意这儿充满了一堆自己认为“没有重要性/没有显著性”的条目,就算这儿塞满了“所谓的垃圾资讯”,对使用者而言一点差异都没有。换个角度来说,没有人是全知全能的、也没有人知道某一主题对某一群体的重要性到达什么样的程度。除非是明显的胡闹动作,大家实在用不著去帮别人定义某种条目是不是真的重要。真会去在乎的,绝对不是百科全书的使用者,而是“拥有责任感”的维基人罢了。更何况,学术论文都不承认维基的资料可列为 Referrence,中文维基有必要达成这个高不可攀的品质幻想吗?
其次,就是版权的问题了。对于历经过台湾“六一二大焚书”这种荒谬行为的青年学子都晓得,《著作权法》的修订可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玩意儿。我不是学法律的,也永远搞不懂为何“文字魔咒”这种东西可以去压迫弱势的文化。在个人这种谦卑与毫无力量的生活当中,任何关于著作权/版权的最高行为概念,就是“不互妨碍别人赚钱”︰今天有人要用某种创作的东西来获取利益,就别让别人因为你的行为而让他赚不了钱。然而在美国强大的压力下,行诸文字的著作权法则是“从严解释”;它保护的不是创作者,而是跨国大财团的利益。有些荒谬的事情发生了︰在台湾,教师上课违反著作权法,学生抄笔记违反著作权法,小朋友读一段文章违反著作权法,唱首流行歌曲给朋友听也违反著作权法……。幸亏我们永远不会严格执行法律,而且上述行为是被“除罪化”了(不是没有犯法,而是你犯了法、但不追究,这是两层不同的意义),否则住在台湾,只要你与文化媒体有点关系,你就是违反著作权法的嫌犯。而今天我在中文维基上,看到了同样的标准在苛责网友;在法理上,我们一般老百姓永远玩不过强势文化的操弄者,但在情绪上,我们永远也看不出这些东西倒底在保护谁。
中文维基网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开放让网友自由贡献自己所知。但它最令我感到奇怪的地方,就是其运作中明明白白的“阶层”关系。演变到后来,高阶层通晓这儿的游戏规则,并以前两项准则来“稽核”网友。虽然这里号称人人平等,但大家都晓得稽核决定可一点都不平等,加上“从严处置”,由低阶层的网友自行举证(岔个题,在正式或非正式的案件审理上,负责举证的人,无论是证明自己合法、或证明自己无罪,他在第一步就输了……)于是为了维持“所谓的品质”,这儿的删除行动通常都是“宁滥勿缺”。演变到了后来,高层网友并不是要丰厚这儿的百科数量,而是要监督网友的行为没有违反规范。论者当然会以其辛苦、维护品质、保障合法为反驳,但我仍想回归到前两段的观点︰有那么严重吗?当然,两造双方都不可能说服对方,大家都认为自己站在道理的位置上,于是非高阶层的网友若非开始恶搞报复,就只能选择离开一途了。
当然,我上面这一段话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仍有许多热心的管理者不以删除为志,而是尽可能地帮助后进网友的贡献能符合规范。但这是一种典型的“不平均律”,阶层的数量不能代表其最后的显象。每位贡献的网友说要没有私心是不可能的,毕竟自己所出产的东西总是希望有它的尊严,否则中文维基社群也不会有这么多的争议了。
基本上,我仍期望中文维基真的是自由的百科全书,并且有更多的新进人士加入,让这儿的内容更加完善丰富。但目前这里的情况与自己理念相差太远,这是小弟最后一次在此编写东西——告别杂感。TG 07:40 2007年2月7日 (UTC)
休息中……
编辑维基瘾突然解除了。WiedersehenTG 08:23 2007年1月23日 (UTC)
一时气愤
编辑由于个人的时间十分有限,工馀之暇想贡献自己所知,特别想将罗马帝国史的中文资料补齐,将书柜中一堆塔西佗、吉朋、王以铸的译作、盐野七生的书都翻出来寻找相关资料了。最近想先将君士坦丁王朝所缺的资料先补齐,结果在不知不觉中,自己亲自画的图却因不合维基规格就被提报删除(当天中文维基出了状况,我只想急著快点上传图片),用词强烈刺眼,也没有通知我去做更改的消息;仿佛自己乖乖地停红灯而不小心压线,却被视为与酒醉驾车肇事者齐罪。自己脸皮薄,何必没事自淌混水呢?暂时告别维基去了。TG 02:31 2007年1月23日 (UTC)
关于我
编辑个人在中名维基网的用户名为Tglin。网路上习惯用 TG(大光)。
第一次参与维基编辑是在2006年9月28日,针对条目隋炀帝中,修改一小段可能不甚中立的叙述。此后便断断续续修正一下看到的小问题。
2007年1月8日,看到四世纪罗马皇帝约维安的中文叙述过于简陋且文句不堪,一时兴起,大幅删改了一番。连带地,我个人蛮喜爱的一位皇帝尤利安,在中文维基里居然没有资料。所以就在2007年1月9日开始尝试自己编写新条目。
我的个人网站在 <http://www.tglin.idv.tw/>。欢迎网友光临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