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Yolopertz/沙盒/第七号沙盒
22°26′45″N 114°10′14″E / 22.445706°N 114.170622°E
旧北区理民府(英语:Old District Office North)位于香港新界大埔运头角里,是英国租借新界后兴建的首幢民政大楼。于1981年11月13日被列入香港法定古迹,1988年至2000年拨作环境保护署大埔区分处,2002年成为香港童军总会新界东地域总部,并命名为罗定邦童军中心(英语:Law Ting Pong Scout Centre)。
历史
编辑1898年6月9日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爵士(Claude MacDonald,1852-1915)与李鸿章在北京签署《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于7月1日起将九龙半岛、大屿山等离岛及大鹏湾水域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1899年4月17日香港政府在大埔旗杆山(Flagstaff Hill,现称圆冈)举行升旗礼,正式接收新界租地[1]。
大埔是早期管治新界的中心,1901年设立“Land Office”(后称大埔田土司署)。1905年为方便执行土地法例,将“District Land Office”分为两个部门,其中之一为“Northern District”(北约理民府),座落大埔,管治新租地除新九龙及三个小岛外的大部分地区。理民府的工作包括收税、发牌、土地丈量、地区工程、司法仲裁、地方治安、排解纠纷、探测民情等;及后北约理民府分拆为大埔理民府及元朗理民府。
旧北区理民府前身为1899年建成,用作殖民地官员办公的席棚。席棚于1907年被烧毁,港府便于原址兴建一座永久的建筑物,以供官员办公之用[2]。最初,旧北区理民府主要办理新界北部(荃湾以北)的行政(包括包括收税、发牌)及土地注册工作,同时附设邮局,负责上水、大埔墟和元朗书信传递服务和售卖邮票服务[3];以及裁判司法庭,主要供理民官审理轻微案件和排解纠纷,至1961年被粉岭裁判法院取代之。香港沦陷期间,北区理民府受到严重破坏,经修筑后于1946年5月重新启用[4]。随著人口增多,北区理民府于1946年被分拆为大埔理民府及元朗理民府。
建筑物于1983年停止用作理民府的办公大楼。1988年至2000年间,曾环境保护署使用该建筑物作其大埔分处。2002年,旧北区理民府建筑物始被用作香港童军总会新界东地域罗定邦童军中心[5]。
特色
编辑旧北区理民府为爱德华时代的建筑物,以红砖建成,建有圆拱门窗和拱心石。为适应香港潮湿炎热的天气,东西立面均建有宽敞的砖柱游廊、大型拱形门窗以及横向红砖过梁。旧北区理民府本来由由南北两座单层的建筑物组成,二次大战后在中间加建以连结两座,并于北座加建多一层。建筑物外面设有走火梯,房间亦设有古典壁炉。此外,旧北区理民府曾放置一门小炮,但小炮已遭移离。建筑物四周亦设有煤气灯[6]。
现况
编辑旧北区理民府已经被香港童军总会新界东地域使用。一年会开放几天供市民参观,但平日早上则有市民使用作晨运,大家互不打扰。 童军总会表示为免影响运作而作出的保安措施,公众人士只可于建筑物围栏外拍照及观赏,倘学校及非牟利团体对旧北区理民府有兴趣,可去函童军总会申请参观;过去一年,总会每星期平均安排一间学校到访参观,至于市民亦可以个人名义申请,惟批核与否则由总会作最后决定。
参考资料
编辑- ^ 新界政府山的變遷. 灼见名家. 2016-02-29 [2020-08-04] (美国英语).
- ^ History of the District Office, Tai Po (PDF).
- ^ 郑宝鸿. 新界街道百年.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2012-06-25: 91. ISBN 978-962-04-3239-2 (中文).
- ^ 社區文物導賞暨遊樂日 (PDF).
- ^ 大埔舊北區理民府 - 法定古蹟 - 古物古蹟辦事處. www.amo.gov.hk. [2020-08-04].
- ^ 陈天权. 被遺忘的歷史建築--新界離島篇. Ming Pao. 2014-02-01. ISBN 978-988-8207-96-1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