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Zhxy 519/存档1

大越民族主義者在话题“越南相关条目”中的最新留言:16年前

感谢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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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但是,必须提醒您,要注意Wikipedia:可供查证Wikipedia:非原创研究Wikipedia:列明来源等方针。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参阅Help:编辑手册。如果您觉得这些方针太过繁复,也可以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中寻求帮助,会有其他较为熟悉规则的维基人为您作简单扼要的讲解。--mingwangx (talk) 14:57 2006年7月16日 (UTC)

感谢您对冬天里的一把火的持续编修,但是仍然未提供参考资料来源。建议您阅读Wikipedia:可供查证等方针以了解维基百科对参考资料的重视。--mingwangx (talk) 16:06 2006年7月18日 (UTC)

条目侵权删除请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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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黎可漂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其实,即使标明出处,未获原作者授权而转载内容,还是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过,请不要担心,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意见。若否,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不需要很长的篇幅,区区两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经是对维基不小的贡献。也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的时候,继续以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谢谢您的配合,也希望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Wing 2007年5月3日 (四) 12:49 (UTC)回复

刘国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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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有没有办法可以回到你从前的学校去拍一张照片回来?不可以的话,可以留一个地址,好让有相机的朋友可以去拍一张照片回来?--石添小草 2007年6月18日 (一) 12:51 (UTC)回复

呵呵,看到这位朋友的留言,觉得有道理。但不幸啊,我的小学已经被并到不知何处了。提个建议吧:住在大陆的朋友,请找找看挂名人像的中小学里有没有刘国庚的画像吧。我对这幅画像进行一下描述:画像上人偏瘦;脸色惨白;大多数名人都附有他们的某句名言,但刘国庚没有。这套画像至少是90年代全国统一的。包括的“英雄”至少还有赖宁、董存瑞、雷锋等。—Zhxy 519 2007年6月19日 (二) 11:32 (UTC)回复

关于越南历史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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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修正该图表。其实我对越南朝代顺序不是很清楚,wiki百科也不是写的很明白,所以在李朝之后的朝代应该有错误,希望对该历史有概念的你可否多多观注。另外请问后陈朝为何被归在明治时期?是因为他是魁儡国吗?那中兴陈国(在wiki看到)又是什么?--Jason22(请留言) 2007年7月8日 (日) 12:50 (UTC)回复

在下看到该内容其中提到"创始人黎利把中国人赶出了越南,并开始从占婆王国收复印度支那半岛南部地区。1471年该王朝最伟大的统治者黎圣宗(卒于1497年)完成了这项任务。"所以认为应该是那个时候。--Jason22(请留言) 2007年7月15日 (日) 06:13 (UTC)回复

  • 关于广南国的事已修正。
  • 至于占婆,后来查证其实是在1470年其大部领土被后黎朝征服,其馀众份在十七世纪末被广南阮氏征服。其实不能只依赖维基百科说明。已修正。
  • --Jason22(请留言) 2007年7月15日 (日) 06: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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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黎可漂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其实,即使标明出处,未获原作者授权而转载内容,还是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过,请不要担心,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意见。若否,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不需要很长的篇幅,区区两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经是对维基不小的贡献。也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的时候,继续以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谢谢您的配合,也希望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7月16日 (一) 05:11 (UTC)回复

越南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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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关心越南相关条目,鉴于这类条目曾经受到User:影武者的破坏,我建议今后的修改需要相对严格地执行Wikipedia:可供查证的方针。—Isnow 2007年7月16日 (一) 10:41 (UTC)回复

影武者并没有破坏越南相关的条目,共产中国的走狗Isnow请勿乱扣帽子!—大越民族主义者 (留言) 2008年1月27日 (日) 12:44 (UTC)回复

RE: 新条目推荐/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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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留言。不过我想我还不致于会去误解那些基础的中日文差异,尤其文字应用虽然变化很大,但是如果针对忠于翻译基础,您的构文确实有很大的问题,而且我还没提到有些重要资讯您根本没有翻译。何况维基百科本来就是越详尽越好,毕竟这里不是在玩中文文字游戏的地方。

您翻译“目前日本的国公立大学基本参考该考试的成绩选拔留学生。”事实上,虽然大多数会参考,但是却不是都会参考!这时的基本并没有表明有些学校并不会参考,而是基本都会参考

“但在中国大陆(含港澳)无法参加该考试”,这时在中国大陆(含港澳)这是个主语,后面衔接否定语句的无法参加,这跟“这项考试并未在中国大陆(含港澳)地区举办”完全是两回事!

最后您说想表达“一般要参加哪项考试”而不是“要参加哪项考试”,事实上一般要参加的考试已经是个肯定要参加的语气,那样的说词并无法让人感到即使除了这项考试之外,还有其他管道可以。所以那样说再加上文章中的中国大陆(含港澳)无法参加该考试,那跟现实上日本的大学中有许多中国大陆(含港澳)的学生已经是互相矛盾的说法了。很简单的逻辑,在中国大陆(含港澳)既然无法参加这个日本的国公立大学基本参考的考试,那请问中国大陆(含港澳)一般该参加什么考试或是什么方式才能留学日本呢?

参看过您的用户页,其实您应该不会不理解日文条目的所有内容,而且又以中文为母语,相信您中文造诣一定比我好很多,还请您再次审核一下自己的编写内容。谢谢您!→ 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20日 (五) 15:07 (UTC)回复

  • 意见是请您参考,当然您有不认同的自由。不知道您介不介意我加入一起修改该条目?不过我并不直接做日文条目翻译,因为那样会不自由主的进入翻译迷思的状态。如果是我编辑,首段的引言部分我会更改为以下内容:

日本留学考试是由日本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所主办的一项考试,这项考试主要是以希望进入日本的大学、大学部或是专门学校的外国留学生为对象,评估其日文能力以及基础学力为目的之共同考试。目前日本有大多数的国立、公立大学可以参考其成绩结果,当作是留学生入学选拔的评价。这项考试除了在日本国内以外,其他亚洲各国也都有举办,不过至今尚未在中国大陆香港以及澳门等地区实施这项考试。

官方中的资料以及日文条目并未说明是东南亚,但是您却指定为东南亚!其实者已经是个很明显的问题了。→ 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21日 (六) 13:32 (UTC)回复

感谢您不嫌弃,我暂时就先改了,虽然还有很多可以写,但是如果再写下去那推荐就会变成我的了,所以就此停笔,请您评估看看。另外,这条目目前跑得比较下面了,可能会有人忽略忘了再次去评估,或许您要通知他们再去审核看看。→ 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21日 (六) 16:59 (UTC)回复

您说得对,或许“上日本读大学”改为“到日本留学”会好些,因为还有专科学校。→ 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22日 (日) 04:45 (UTC)回复

  • 取代官网?您爱说笑了!您是否看过官方网站所有内容?目前这个条目的内容还不足官方网站说明的五分之一!更何况,一个项目的说明本来就越详细越好,现在还只是参考官方网站的资讯去编写,缺少其他各方评价,还有施行后跟之前的比较内容,百科条目就算您写得比官方网站还要详尽也不是奇事。请多多参考Wikipedia:五大支柱。→ 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22日 (日) 07:35 (UTC)回复

授予维基助理编辑(B)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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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现在已经合乎维基助理编辑(B级)的最低要求;透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助理编辑(B)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Wikipedia: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31日 (二) 17:03 (UTC)回复

宋越熙宁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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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虑十万应该是不少于十万,而十之五六是约数,民夫是不会上战场的,被杀的十之五六是士兵。—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3日 (五) 16:05 (UTC)回复

我最后写入的是至少十万,民夫都在后方运粮,怎么会被杀?而且你给出的10万士兵和20万民夫根本没有参考资料—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4日 (六) 10:06 (UTC)回复
《太奔驰迹统类》卷17更称:“瘴毒日甚,十万之众死亡十九。”,如果包括民夫应该是三十万之众。—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4日 (六) 10:08 (UTC)回复
而且你所写的郭逵表示“愿以一身活十余万人命”,为何不是三十万姓名?—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4日 (六) 10:10 (UTC)回复
请把你的参考资料附上,否则外人没办法知道你的史料来源。—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4日 (六) 10:16 (UTC)回复

Re:赵氏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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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话题最好去互助客栈讨论,征求多些维基人的意见,个人的看法是姓+名这种东亚常见命名习惯在现代中文里的写法最好统一,一些原文有但本身不属於姓或名的字在条目名省去,在内文提及并保留重定向--Ws227 2007年8月11日 (六) 13:53 (UTC)回复

Re:赵氏贞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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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妪不错,就这样吧--Ws227 2007年8月21日 (二) 13:11 (UTC)回复

RE:注与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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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抱歉,我还以为是错别字。不过如果只使用水字旁的注,繁体用户看起来会很怪,反而使用言字旁的注,那繁简应该都是正常吧?→ 啰唆的阿佳 2007年8月27日 (一) 13:59 (UTC)回复


街灯电箱150号有2项讯息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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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下是2则重要讯息,烦请 阁下阅读:

第五次动员令──最佳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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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动员令已经结束,并正进行动员令最佳条目评选,欢迎您前往参与。

紧急:User:石被提名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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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管理员User:石提名罢免,但理由有争议,恳请 阁下前往协助调停。谢谢!

以上讯息 by: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注:这个讯息是从User:Cdip150/PKMSG透过“subst:”语法所产生的文本,可能会与其他人的讯息重复。

国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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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心的是此词有没有歧义。你认为呢?-Hello World! 2007年9月7日 (五) 11:16 (UTC)回复

回复:关于Image:Xuezhanyongzho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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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ikipedia:合理使用的原则,“封面图像:用于辨识以及评论书刊、产品等(而不纯粹用于辨识)”,在宋越熙宁战争中使用这张图片不构成对书籍本身的“辨识以及评论”;另外,在个人的用户页面展示“合理使用”的图片也是侵犯版权的。—Markus 2007年9月8日 (六) 09:45 (UTC)回复

如果是我,我会尽量避免使用有版权的图片,除非不使用图片不足以说明问题,我想你所说的情况没有到这种程度,可有可无的情况下我会选择不使用。另外请参考图片页的许可协议。—Markus 2007年9月8日 (六) 10:55 (UTC)回复

文件删除请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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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上传的文件Image:Xuezhanyongzhou.jpg已列入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8日 (六) 13:33 (UTC)回复

关于宋越熙宁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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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灰心嘛,是金子总会闪光,比如我大幅扩充的法国君主列表第一次评选特色列表也没有评上,但第二次就评上了。至于大家的意见么,也有一定的道理,文言文放在中文维基的正文确实有碍一些不懂文言文的朋友观看,请参照我写的玄武门之变,我一般把原文放在注释里。如有对文言文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来找我。——≡¤≈☆★☆  2007年9月16日 (日) 07:30 (UTC)回复

嗯,好的,乐意为您效劳。希望您尽快回来。——≡¤≈☆★☆  2007年9月16日 (日) 11:49 (UTC)回复

书籍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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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有滥用书籍封面的条目,希望你也能提交到删除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19日 (三) 01:11 (UTC)回复

建议您看一下wikipedia:合理使用。总体来说,wikipedia对有版权图片的使用只会越来越严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19日 (三) 06:19 (UTC)回复

文件删除请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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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上传的文件Image:Ceauşescu in surprise.jpg已列入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中,具体原因及讨论请参阅该页面。图片可能是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资讯,如是者请尽快补充,否则文件一定会被删除。同时借此机会提醒您,维基百科极为注重著作权,请参考相关的Wikipedia:图像使用守则#版权Wikipedia:版权信息#图像指导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等指导页面。谢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22日 (六) 12:42 (UTC)回复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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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上传版权有疑虑的图片引起争议的该君,已经不止一次做出类似的举动,他一方面在自己的图片作品中增加不符合GFDL的板权要求说是要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但另一方面却罔顾别人的著作权利屡次上传不适合合理使用的有板权图片。虽然社群已经说明若干次但该君依然我行我素,并且将问题的症结归咎在人家爱找他的麻烦,因此,我的确认为到这种程度,只是普通的规则说明或是好言相劝已经没有任何作用,责备是有所必要的。维基百科只有要求用户不可人身攻击的政策,但并没有说过不能在对方屡次犯错时予以谴责,我认为在这点上个人并没有逾越分寸才是。—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29日 (六) 06:21 (UTC)回复

Re: 李改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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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阮翁仲”改为“李翁仲”,是由于原先在中国流传的有关“翁仲”的故事,是称为“阮翁仲”的。其实戴可来先生在他的《关于<岭南摭怪>的编者、版本和内容》一文里,已说明“曾威振匈奴的阮翁仲,系南海人,他的事迹就被越南人搬去成为《岭南摭怪》中李翁仲的故事。”(该文在《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及《郑州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可找到)即是说,越南古人把原本称为“阮翁仲”的中国故事人物,改写成他们本国的“李翁仲”故事。(至于为甚么越南古人喜欢称作李翁仲,这是另一个问题,兹不赘论。)这是我保持“秦代阮翁仲威振匈奴的故事”的原因。—clioherodotus(对话) 2007年12月29日 (六)08: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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