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太原市軍事管制委員會
中國人民解放軍太原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是1949年4月24日解放軍攻克太原後,對太原市實施軍事管治的地方最高權力機關。 [1]
歷史
編輯1948年10月15日做出接管太原的決定。10月20日,太原軍管會在榆次成立。主任徐向前,副主任羅瑞卿、賴若愚、胡耀邦等。1948年11月16日,華北人民政府、華北軍區發布《關於太原解放後由徐向前等組織軍事管制委員會實施軍事管制的聯合命令》,決定占領太原後立即組織軍事管制委員會,由徐向前、黃敬、胡耀邦、周士第、羅貴波、賴若愚、裴麗生、蕭文玖8人組成,徐向前為主任,黃敬為第一副主任,胡耀邦為第二副主任。1949年1月19日 太原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關於太原接管準備工作》。
4月24日太原克城當日軍管會發布《太原暫時實行軍事管制》、《中國人民解放軍太原部隊及其機關人員入城守則》、《軍事管制的八條規定》,宣布廢除金圓券,規定人民幣為本位幣。進城後首位工作是對太原市居民放糧急賑。在1949年三四月太原城內已經家家無糧,很多市民一日僅食一頓豆餅,守軍完全依靠南京中央空運紅大米,士兵每日定量12兩(當時1斤500克為16兩)。中共太原市委第三次擴大會議提出「現在是普遍的大飢餓,急賑是非有不可。」4月24日太原克城當天,太原市人民政府在城內發放救濟糧75萬斤,在郊區農民中發放救濟糧500石;當天修復太榆公路通車;太原市國營貿易公司連日將大批糧食運入市區,至5月20日共調劑糧食280萬斤。
4月26日開始兌換舊幣,5月2日基本結束。[2]5月15日基本完成各單位接管。
太原市接管工作前後經過近2個月,至1949年6月中旬基本結束,工作移交給太原市委、市人民政府。1949年7月,太原市工商業戶發展到2,333戶,比1949年前增加了133%;私營工廠140家中有67家復業,並新開了76家,全市1,677家商店有1,380家復業,並新開了213家。
組織架構
編輯- 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徐向前
- 軍事管制委員會副主任:羅瑞卿、賴若愚(兼太原市委書記)、胡耀邦(十八兵團政治部主任)
- 軍事管制委員會委員:周士第(十八兵團第一副司令員)、羅貴波(晉中軍區司令員兼政委、蕭文玖(晉察冀,晉中軍區副司令員)、裴麗生(太岳,太原市人民政府市長)、解學恭(晉綏)、康永和(市總工會)
- 秘書長江東平
- 工業接管組:山西省與太原的公營工業基本集中於西北實業公司名下,下設廠礦30餘家。共計接管65家單位。由於太原戰役歷時半載,除了兵工相關工廠,廣大工人早已停發工資,靠吃樹皮草根忍飢挨餓。接管組長賴際發,副組長陸達,都是在太行解放區十二年來從事兵工管理的領導幹部。還有康永和、石尚農、周化民、焦國鼐、馬真、李成齋等[3]。進城接管的第一件重要大事是準備大量糧食急賑救濟工人。貫徹「原職原薪」原則,職員工資以1945年冬或1946年春的薪金為底碼折合為實物標準;工人工資以1947年為標準。制訂了「職(員)工(人)團結」的工作方針,化解矛盾。中共占領太原時,由於護廠得力,攻城部隊注意避開工業目標,除化學廠的鋁室與紡織廠清紗機被炮擊毀外,其他各廠設備基本完好。1949年8月1日,40餘廠礦合併組建了西北鋼鐵廠、太原工業化學廠、太原麵粉廠、太原印刷公司、晉華紡織廠、煙草公司等15家公司、廠礦;太原市軍管會工業接管組更名為太原市公營輕重工業管理處(工管處)。[4]
- 交通接管組:接管7個單位
- 軍事接管組:接管113個單位
- 後勤接管組:19兵團後勤部政委況開田任組長,6縱後勤部長楊步金任副組長
- 收集全城遺散彈藥的任務交給了晉中軍區獨立4旅旅長王耀南,撥給他5輛大卡車作運輸用。4月29日上午10時左右正當5輛卡車在中央軍三十軍大院內卸載彈藥時發生大爆炸持續了8個小時,損失各種炮彈幾十萬發,還燒毀了其他一些物資設備
- 電訊接管組:接管17個單位
- 新聞接管組:接管19個單位
- 倉庫接管組:接管58個單位
- 金融接管組:接管10個單位
- 貿易接管組:接管103個單位
- 醫藥接管組:接管86個單位
- 行政接管組:接管133個單位
- 文教接管組:副組長王中青(後任組長、市教育局局長)。教育接管組分為小學、中學、大學和社會教育接管組。接管的山西省立圖書館藏書17萬冊。
- 公安接管組(即太原市公安局):接管135個單位。局長程穀梁,副局長黃石山,成立8個公安分局。市公安大隊由武工隊改編,大隊長葛占龍,副大隊長傅根補,共400餘人。[5]軍管會頒布《太原市蔣閻匪特務人員申請悔過登記實施辦法》,要求匪特人員向軍管會登記悔過。登記時間42天,總計登記特務2,412人,內計軍統系154人,中統系94人,閻系警察1,604人,政衛系278人,侍參系75人,其他208人,並搜出線索3,146人,文件166人,證件417件,長短槍14支。1949年7月1日頒布的《太原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特別法庭暫行辦法(草案)》,規定特別法庭檢察處設首席檢察官1人,檢察官2人,首席檢察官和檢察官掌握預審、偵查、公訴、辯論等事宜。太原市公安接管組組長程穀梁兼任首席檢察官,王林、李成瑞為檢察官,田夫為主任書記官。8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太原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特別法庭判決楊貞吉、續如輯、薄毓相、白志沂等4人死刑,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 華北總工會太原辦事處:康永和
- 太原警備司令部:司令員羅貴波,政委賴若愚(市委書記兼),副司令員蕭文玖。晉中軍區獨立第六旅轄警一團團長曹建純、政委董儒強,警二團團長劉鳳翱、政委李世昌。1949年4月10日制定《太原市警備方案》。入城後戒嚴5天,4月30日宣布每日午後21時到凌晨五時止實行夜間戒嚴或局部臨時戒嚴。5月30日進一步將夜間戒嚴時間縮短了兩個小時。
- 太原防空處:1949年5月5日中午,國軍空軍兩架重轟炸機投彈21枚,炸死炸傷西北鋼鐵廠、西北修造廠、機車廠職工及家屬14人,炸毀廠房住宅20餘間。
- 太原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特別法庭:1949年7月7日成立。庭長兼審判長裴麗生。7月8日判決國民革命軍第三十軍第27師師長戴炳南死刑,執行槍決。8月23日判決楊貞吉、白志沂、續如楫、薄毓相等死刑,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