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軍區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軍區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簡稱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是1950年3月建立的雲南省級地方過渡行政機構,接收國民政府,實施軍事管制,1950年10月成立雲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

騰衝博物館藏1950年3月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發布的一份布告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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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規定,「凡人民解放軍初解放的地方,應一律實行軍事管制」。1949年12月雲南起義後,盧漢成立雲南人民臨時軍政委員會,1950年2月2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雲南,21日,盧漢將政權移交給陳賡宋任窮[1]:434。1950年3月4日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南軍區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2]:294,西南軍區委任陳賡為主任,周保中為副主任,對雲南實行軍事管制,接收國民黨政權。實際上軍管會同時接管了原雲南省政府昆明市政府的工作[1]:284。1950年3月6日起,先後進駐、接管地方機關和國民政府駐滇的139個單位,接收軍、政、公教人員5.5萬多人,4月上旬結束工作[2]:294

接管後,軍管會着手籌建省、市人民政府。1950年3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任命盧漢雲南省軍政委員會主任,宋任窮周保中為副主任,任命陳賡雲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周保中張沖楊文清為副主席[2]:294。1950年10月3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全體委員及各部門工作人員舉行就職典禮,正式成立雲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1]:290。1950年4月27日,昆明市舉行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建昆明市人民政府委員會[1]:290。軍管會除保留名義,繼續執行鎮壓反革命活動外,其他工作移交給省、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隨着社會秩序的恢復、公檢法機關工作的加強,軍管會的職能逐漸消失[1]:290。1955年2月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雲南省人民委員會後,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的名義才相應消失,但未正式宣布撤銷[1]:438。軍管會公安部的名義依然保留,與雲南省公安廳合署辦公,至1960年才停止使用[1]:438

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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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管會制定了《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條例》,規定有五項任務:[1]:284

  1. 實施人民政協共同綱領、中央人民政府的城市政策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的約法八章以及西南軍政委員會、西南軍區的命令和指示;
  2. 鎮壓反革命活動,肅清潛伏本市之反動殘餘,逮捕戰犯及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
  3. 領導本市人民建立革命秩序,並系統的成立人民的革命政權,推行新民主主義的政策;
  4. 接收公共機關、產業、物資及其他公共財產,沒收官僚資本;
  5. 保護各界正當權利,恢復市政事業,保護守法的外僑生命財產之安全。

主要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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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管會主任陳賡,副主任周保中,另有11名委員:郭天民鄭伯克安恩溥潘朔端谷景生謝崇文曾恕懷胡榮貴陳盛年萬保邦孫天霖[1]:285

下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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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管會下設有多個部門執行工作:[1]:284-286

  • 辦公廳(秘書長馬繼孔,副秘書長張子齋竇力新),下設行政處、秘書處、交際處
  • 外僑事務處(處長劉柯
  • 公安部(部長劉子毅,副部長丁榮昌
  • 警備司令部(司令員郭天民,副司令員朱家璧周學義
  • 政治部(政治委員谷景生,副政治委員雷起雲
  • 市政府(負責人方章),下設秘書室、民政局、財政局、稅務局、文教局、勞動局、公安局、衛生局、工商局、建設局、貿易公司、銀行、合作社、人民法院
  • 軍事接管部(部長閻指征),下設陸軍組、航空組、後勤組、 訓練組
  • 財經接管部(部長吳作民),下設財政組、稅務組、鹽務組、糧食組、金融組、貿易組
  • 工業接管部(部長馬繼孔
  • 交通接管部(部長馬逸飛),下設鐵道組、公路組、郵政組、電訊組
  • 政務接管部(部長潘朔端),下設行政組、司法組、共用組、農林水利組
  • 衛生接管部(部長王抗搏
  • 文教接管部(部長袁勃),下設高等教育組、中小學組、社會教育組、新聞出版組、文物名勝管理組
  • 房產物資管理委員會(負責人朱家璧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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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雲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總纂;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云南省志·卷四十七 政府志》. 昆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 2001.12. ISBN 7-222-03236-3. 
  2. ^ 2.0 2.1 2.2 馬曜 主編. 《云南简史(新增订本)》. 昆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 2009.9. ISBN 978-7-222-06126-2. 
前任:
  雲南人民臨時軍政委員會
  雲南省最高行政機關
1950年3月-1950年10月
繼任:
  雲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