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身份到契約(英語:from status to contract)是英國法學家亨利·梅因提出的論斷。
英國法學家亨利·梅因在其1861年出版的法學著作《古代法》中提出:「「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即:「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在有一點上是一致的。在運動發展的過程中,其特點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滅以及代之而起的個人義務的增長。『個人』不斷地代替了『家族』,成為民事法律所考慮的單位。」而用於替代家族的相互關係(權利和義務)的,就是契約。這一論斷廣受爭議。
- 恩格斯:「英國的法學家亨·薩·梅恩說,同以前的各個時代相比,我們的全部進步就在於從身份到契約,從過去留傳下來的狀態進到自由契約所規定的狀態,他自以為他的這種說法是一個偉大的發現,其實,這一點,就其正確之處而言,在《共產黨宣言》中早已說過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