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結(723年—772年5月26日),字次山,號漫郎猗玕子河南魯山人。唐朝進士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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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詩三百首註疏》中的《石魚湖上醉歌》,民國二十年上海掃葉山房石印本

北魏常山王拓跋遵的十二代孫,尚書都官郎中、常山郡公元善禕的玄孫,朝散大夫、褒信令、常山公元仁基的曾孫,霍王府參軍元亨的孫子,魏成主簿、延唐丞元延祖的兒子[1]天寶十二載(753年)進士,復舉制科。奉召,上《時議》三篇。安史之亂史思明攻克洛陽,他到長安向唐肅宗上書。被任命為左金吾衛兵曹參軍監察御史。761年,任山南道節度使參謀,守泌陽,抗擊史思明軍,保住了十五座城。以功遷監察御史里行,歷任水部員外郎寶應元年(762年),唐代宗即位後,為著作郎。追贈其父元延祖為左贊善大夫。763年,出任道州刺史,為民營舍給田,減輕賦稅,免除徭役,流亡歸者萬餘人。第二年,為容管經略使,加左金吾衛將軍,幾個月內,安定了容管八州。大曆七年(772年),罷還京師。逝世後,追贈禮部侍郎

有二子元以方、元以明。元結有《元次山集》,已散佚。作詩注重反社會現實和人民疾苦,所作《舂陵行》《賊退示官吏》等,受杜甫推崇。散文也多涉及時政,文風古樸。明朝人輯有《元次山文集》,又曾編選《篋中集》。

元次山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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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次山碑全稱《唐故容州都督兼御史中丞本管經略使元君表墓碑銘並序》,亦稱《元魯山銘》。顏真卿撰並書丹,唐大曆七年(772年)11月刻立。據清王昶《金石萃編》載:碑高八尺(190厘米),寬三尺九寸(95厘米)。厚28厘米,兩面各17行,兩側各4行,每行33至35字不等,全文約1390字。碑在河南魯山縣城北15公里青條嶺泉上村元結墓前,元朝時移到縣城文廟中,碑為殘碑,現字跡更是磨滅不清。此碑書於顏真卿63歲時,其字渾厚雄健,氣勢磅礴,是他的代表作品之一。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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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三·列傳第六十八》:元結,後魏常山王遵十五代孫。曾祖仁基,字惟固,從太宗征遼東,以功賜宜君田二十頃,遼口並馬牝牡各五十,拜寧塞令,襲常山公。祖亨,字利貞,美姿儀。嘗曰:「我承王公餘烈,鷹犬聲樂是習,吾當以儒學易之。」霍王元軌聞其名,辟參軍事。父延祖,三歲而孤,仁基敕其母曰:「此兒且祀我。」因名而字之。逮長,不仕,年過四十,親婭強勸之,再調舂陵丞,輒棄官去,曰:「人生衣食,可適饑飽,不宜復有所須。」每灌畦掇薪,以為「有生之役,過此吾不思也」。安祿山反,召結戒曰:「而曹逢世多故,不得自安山林,勉樹名節,無近羞辱」雲。卒年七十六,門人私諡曰太先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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