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田事件(日語:免田事件/めんだじけん),是指1948年(昭和23年)12月29日,發生於日本熊本縣人吉市的強盜殺人事件[1]。被告人在死刑確定判決後,再審宣判為無罪的冤罪事件[1]。免田事件為日本五大死刑冤案事件之一。

1983年7月15日,免田榮再審後判決無罪[1]

本案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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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30日凌晨3點左右,祈禱師夫婦(76歲男性和52歲女性)與兩個女兒(14歲和12歲)在熊本縣人吉市被殺害,現金遭到竊盜。根據現場勘察,案發時間為12月29日午夜至隔日12月30日凌晨3點之間。1949年1月13日,警方逮捕了居住在熊本縣球磨郡免田町(現朝霧町)的男子免田榮,他先前於12月16日因涉嫌竊盜罪被捕,再次因涉嫌搶劫和謀殺一家四口被捕[2]。三天多來,警察對免田榮進行酷刑、威脅,逼其招供。1949年28日,熊本地方法院八代分院以搶劫、殺人等罪名起訴免田榮[2], 並在一審時(1949年2月17日)承認故意殺人以外的指控[3]、第一審第三開庭中(1949年4月14日) ,免田榮宣稱他遭到刑訊逼供[2],案發當天,他一直在特殊飲食店,擁有不在場證明。警方調查了不在場證明,之後哄騙不在場證人作偽證。檢察官還將處理兇器、砍刀以及案發時穿著的哈比外套、圍巾和褲子等證據丟棄,據說上面沾有血跡。免田榮聲稱,他所以成為嫌疑人,是因為他發現人吉警察局益田刑事協助賣淫[4]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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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死刑冤案,其中其前四個為四大:

  • 免田事件,發生於1948年的強盜殺人事件;
  • 財田川事件,發生於1950年的強盜殺人事件;
  • 島田事件,發生於1954年的誘拐殺人棄屍事件;
  • 松山事件,發生於1955年的放火殺人事件;
  • 袴田事件,發生於1966年的強盜放火殺人事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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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堀江利雅. 免田栄さん死去 95歳 死刑囚で初の再審無罪. 熊本日日新聞 (熊本日日新聞社). 2020-12-06 [2020-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12月8日) (日語). 
  2. ^ 2.0 2.1 2.2 平川昌範. 「死刑を真剣に考える時代が来る」 廃止願った再審無罪・免田栄さんの信念. 毎日新聞 (毎日新聞社). 2020-12-05 [2020-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12月8日) (日語). 
  3.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kotobank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4. ^ 菅野良司『冤罪の戦後史』(2015年、岩波書店)pp.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