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是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2月24日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並於同日公布施行[2]。
簡稱 | 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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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審議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
公布日期 | 2020年2月24日 |
施行日期 | 2020年2月24日 |
法律效力位階 | 普通法律 |
立法歷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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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施行中 |
立法背景與內容
編輯SARS事件後,研究者發現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徵病毒來源於野生動物。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於華南海鮮市場爆發後,研究者普遍認為SARS-CoV-2病毒也來源於野生動物。因此,多名學者呼籲禁食野生動物[3][4][5]。
於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出台專門決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和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對現有法律禁止的行為加重處罰,並將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內的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納入禁止範圍內,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在禁食範圍。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2]。
實施、影響
編輯決定通過後,人工繁育野生動物養殖業最先受到影響。農業農村部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將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明確水生野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的相關目錄範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指出,決定對於偏遠地區養殖戶的經濟利益和就業造成損害的,政府將指導養殖戶轉型,並給予經濟補償[6]。
3月4日,農業農村部引發《農業農村部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明確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物種和該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管理,中華鱉、烏龜、鱷龜、牛蛙等列入上述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不在禁食範圍之內[1][7]。
4月8日,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中,除18種傳統畜禽外,有13種特種畜禽。而有眾多品種、已形成規模產業的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未進入目錄。以貴州為例,有竹鼠、豪豬、果子狸、藍孔雀、眼鏡蛇等品種。未被徵求意見稿收錄,意味着此類品種的人工養殖將無合法身份[8]。
評價
編輯據《法制日報》報道,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孫江認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有利於社會穩定,維護的是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反映出的是全體中國人民的意願」[9]。人民網三評「禁食野味」,「管不住嘴,就會要命」[10],「這個問題就得『一刀切』」[11],「絕不能好了傷疤忘了疼」[12]。武漢大學法學院秦天寶認為,該決定可以視為《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的前奏[13]。
國際野生生物保護學會聲明稱,該決定「是朝着正確方向邁出的一大步」,但沒有禁止藥用,為野生動物販賣者提供了法律漏洞[14]。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 [2020-03-05].
- ^ 2.0 2.1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新华网. 新華網. [2020-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切断病毒传染源 中国禁食野生动物呼声再起. news.ifeng.com. [2020-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禁食野生动物之路还有多远?专家建议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 環球網. [2020-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该不该、行不行?-新华网. 新華網. [2020-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10).
- ^ 农业农村部提出多项措施贯彻落实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新华网. 新華網. [2020-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中华鳖 牛蛙等不禁食. 中國消費網. [2020-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14).
- ^ 記者:王麗、劉智強、駱飛. 卖不了、养不起 贵州贫困地区养殖户转产调查. 編輯:郭澤華. 中國新聞網,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2020-04-20 [2020-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28) (簡體中文).
- ^ 朱寧寧.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 法制日報. 2020-02-28 [2020-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人民网三评“禁食野味”之一:管不住嘴,就会要命--观点--人民网. 人民網. [2020-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人民网三评“禁食野味”之二:这个问题就得“一刀切”--观点--人民网. 人民網. [2020-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6).
- ^ 人民网三评“禁食野味”之三: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观点--人民网. 人民網. [2020-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中國科學報.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禁食野生动物决定:食用“野味”零容忍,释放了哪些信号. 新浪網. 2020-02-27 [2020-03-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01).
- ^ Gorman, James. China’s Ban on Wildlife Trade a Big Step, but Has Loopholes, Conservationists Say. The New York Times. 2020-02-27 [2020-03-01]. ISSN 0362-4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13) (美國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