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仁之(?—544年),字山靜北魏大臣,匈奴獨孤部人。北魏孝文帝改革後,獨孤姓改為劉姓,定籍河南郡洛陽縣。

劉仁之是永安公劉羅辰玄孫,并州刺史劉殊暉曾孫,武衛將軍劉求引之孫,魏昌、癭陶二縣令、贈鉅鹿太守劉爾頭之子。劉乞歸的侄子。劉仁之粗涉書史。喜歡在大庭廣眾顯示自己的高明,實則名高行低。魏節閔帝時,兼黃門侍郎,深為爾朱世隆所信用。魏孝武帝時,為著作郎,兼中書令東魏時,歷任衛將軍西兗州刺史,在州有當時之譽。劉仁之性情酷虐,晉陽修城,他統監勞役。以小過失,杖責前殷州刺史裴瑗、并州刺史王綽。被高歡大加譴責。武定二年(544年)卒,贈衛大將軍、吏部尚書、青州刺史,諡號敬。

區田法

編輯

劉仁之任西兗州刺史時,曾對賈思勰說:「我昔日在洛陽的時候,在住宅田七十步的土地上,試用區田法,收穫了粟米三十六石。」[1]

延伸閱讀

編輯

[]

 魏書·卷81》,出自魏收魏書

參考文獻

編輯

魏書》卷八十一 列傳第六十九 《北史》卷二十 列傳第八

  1. ^ 《齊民要術·-卷一》: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畝五百六十七區。用種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曰作二百區。(諺曰:「頃不比畝善。」謂多惡不如少善也。西兗州刺史劉仁之,老成懿德,謂余言曰:「昔在洛陽,於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試為區田,收粟三十六石。」然則一畝之收,有過百石矣。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