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韓,字重顯,順天固安(今河北省固安縣)趙家裡人,清初官員。
順治十二年(1655年)乙未科三甲第五名進士。初授撰文中書。升禮部精善司主事。[1][2]順治十三年(1656年)江寧巡按御史[3]。順治十六年(1659年),江南按察史盧慎言貪污案發,劉宗韓因曾「違例推薦」而被追究,判責四十板,抄沒家產,流放寧古塔。[4]
|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