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韩,字重显,顺天固安(今河北省固安县)赵家里人,清初官员。
顺治十二年(1655年)乙未科三甲第五名进士。初授撰文中书。升礼部精善司主事。[1][2]顺治十三年(1656年)江宁巡按御史[3]。顺治十六年(1659年),江南按察史卢慎言贪污案发,刘宗韩因曾“违例推荐”而被追究,判责四十板,抄没家产,流放宁古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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