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
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英語:Advocate General for Northern Ireland)是英國政府就北愛爾蘭法律事宜的首席法律顧問。本職銜自創設起均由英格蘭及威爾斯律政司兼任。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和英格蘭及威爾斯法律政策專員在北愛爾蘭司法轄區內與北愛爾蘭大律師公會的大律師(Bar of Northern Ireland)有同等出庭發言權[1]。
英國 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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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ocate General for Northern Ireland | |
檢察總長公署 | |
尊稱 | 非常尊敬的 (官式;英國和英聯邦內使用) |
類別 | 官方律政專員 |
所屬 | |
直屬 | |
提名者 | 英國首相 |
任命者 | 英國君主 (按照首相建議) |
任期 | 隨國王陛下意願而定 |
設立 | 2010年4月 |
首任 | 施佩雅 |
副職 | 北愛爾蘭律政司 |
網站 | 官方網站 |
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一職在2010年4月12日創立。其創立目的是因為英國的權力下放政策向北愛爾蘭議會下放展示給司法權力,所以要單獨設立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此一職銜,與英格蘭及威爾斯律政司分離[2]。
與蘇格蘭法律事務專員(英語:Advocate General for Scotland)不同,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轄下沒有獨立的律政部門。位於英國西敏市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律政司署民事及北愛爾蘭分部負責支援北愛爾蘭法律事務專員職位下的律政工作[3]。
法律事務專員列表
編輯姓名 | 圖像 | 任期 | 所屬政黨 | 在任首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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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佩雅 | 2010年4月12日 | 2010年5月11日 | 工黨 | 白高敦 | |||
葛偉富 | 2010年5月12日 | 2014年7月15日 | 保守黨 | 甘民樂 | |||
衛俊明 | 2014年7月15日 | 2018年7月9日 | |||||
文翠珊 | |||||||
郝思賢 | 2018年7月9日 | 2020年2月13日 | |||||
莊漢生 | |||||||
柏斐文 | 2020年2月13日 | 2022年9月6日 | |||||
艾文浩 | 2022年9月6日 | 2022年10月25日 | 卓慧思 | ||||
彭雅婷 | 2022年10月25日 | 2024年7月5日 | 辛偉誠 | ||||
何爾文 | 2024年7月5日 | 現任 | 工黨 | 施紀賢 |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section 27, Justice (Northern Ireland) Act 2002 (c.26)
- ^ Attorney General's Office: Statement on Northern Ireland devolution, 12 April 2010. [2018年11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7月5日).
- ^ Attorney General's Office: Structure. [2018-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6-20).
- ^ OFMDFM: Appointment of Attorney General announced, 24 May 2010. [2018年11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