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福坦

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后叛离中共

盧福坦(1891年1月—1969年11月7日),別名李翌李燕謀,字騰光山東泰安舊鎮人。中國共產黨早期黨員,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山東省委書記,後叛離中共。1951年被捕,長期羈押,文革時被處決。

盧福坦
個人資料
出生1891年1月
逝世1969年11月7日(1969歲—11—07)(78歲)[1]
籍貫山東泰安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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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先後擔任中共青島市委書記、山東省執行委員會書記。1928年中共六大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委員,中共六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1928年11月任中共山東省委書記。1930年任中共河北省委書記、中共河南省委書記。1931年在中共六屆四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931年9月臨時中央成立,任常委,並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執行委員。1932年任上海總工會委員長,中華全國總工會黨團書記,後兼組織部部長。

1933年1月於上海公共租界被捕後叛變,曾任國民黨特務機關中央調查統計局徐州特區行動股長、中統上海區情報股長、京贛鐵路調查統計室南昌區區長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1951年5月24日在昆明被人民政府逮捕並在上海被長期關押。1968年因在文化大革命中交代出1930年代趙溶(康生)被捕叛變的經過,由康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謝富治簽署命令,於1969年11月被處決。[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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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山東黨史資料文庫》第5卷,山東人民出版社,2015.05,第263頁
  2. ^ 坊間盛傳,盧福坦在投靠國民黨期間,曾經交待了康生在1930年被捕後叛變的秘密。1950年5月盧福坦被中共逮捕,被秘密關押在上海某處,但康生對此竟一無所知。饒漱石最早看到盧福坦這份報告,他曾向毛澤東進行匯報,但毛澤東聽完後未置可否,這件事隨高饒事件爆發後,被擱置下來。1968年,台灣情報當局拋出康生被捕叛變的資料,北京的蒯大富等人獲悉,隨後報告給了江青和康生,康生當時表示:「如果我被捕了,我就成為烈士了,也活不到今天。」1969年,康生和謝富治先後簽署了立即處決盧福坦的命令。(《黨史縱橫》2008年第10期王學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