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服飾受到古希臘伊特魯里亞文化影響。服裝通常包括男子和男孩的短袖或無袖、過膝的短褂(Tunica),以及婦女和女孩的較長、通常有袖的外衣(Stola)。在正式場合,成年男性公民可以穿着羊毛托加(Toga),披在外衣上,而已婚婦女則穿着帕拉(Palla),披在斯托拉(Stola)上,斯托拉是一種簡單的、長袖的、豐滿的服裝,可以適度地垂到腳上。服裝、鞋類和裝飾品表明了性別、地位、等級和社會階層。這一點在行政官、牧師和軍隊的獨特的特權官方服裝中尤其明顯。

一些古羅馬服飾

托加長袍可能來自伊特魯利亞。被認為是羅馬公民的禮服。但在日常活動中,大多數羅馬人喜歡更休閒、實用和舒適的服裝;各種形式的外衣是所有階層、男女和大多數職業的基本服裝。它通常由亞麻布製成,並在必要時增加內衣或各種寒冷或潮濕天氣的服裝,如男子的過膝馬褲,以及斗篷、外套和帽子。在帝國的寒冷地區,人們會穿全長的褲子。大多數城市的羅馬人穿着各種類型的鞋子、拖鞋、靴子或涼鞋;在農村,有些人穿着木屐。

大多數服裝的結構和基本形式都很簡單,其生產需要最少的裁剪和裁縫,但所有服裝都是手工製作的,每道工序都需要技巧、知識和時間。紡紗和織布被認為是羅馬各階層婦女的美德和節儉的職業。富有的女主人,包括奧古斯都的妻子莉維婭,可能會通過生產自家的衣服來顯示其傳統的價值觀,但大多數有能力的男人和女人都從專業工匠那裡購買衣服。服裝的生產和貿易以及原材料的供應對羅馬經濟做出了重要貢獻。相對於整體的基本生活費用,即使是簡單的衣服也很昂貴,並在社會等級中被多次循環使用。

羅馬的管理精英們制定了一些法律,旨在限制個人財富和奢侈品的公開展示。這些法律都不太成功,因為這些富有的精英們對豪華和時尚的服裝很感興趣。異國情調的面料是可以買到的,但要付出代價;絲綢大馬士革、半透明的紗布、金布和複雜的刺繡;以及鮮艷、昂貴的染料,如藏紅花黃或提利亞紫色。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染料都很昂貴,大多數羅馬人都穿着五顏六色的衣服。乾淨、明亮的衣服是所有社會階層中受尊重和地位的標誌。用於固定斗篷等服裝的扣件和胸針為個人裝飾和展示提供了進一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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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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