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多軸飛行器監管情況

多旋翼飛行器(又稱無人機)的發明雖為人類空中探索帶來方便及產業,但也帶來了一些社會及公共安全問題。部分國家亦開始了對無人機的規定及監管。

四旋翼無人機

各國監管情況

編輯

亞洲

編輯

日本國土交通省在2015年12月10日實施多旋翼飛行器使用規定。操作超過200克的飛行器,必須於控制者之遙控範圍內操作[1]。禁止於晚上進行飛行,禁止以無人機運送可燃性爆炸性毒性危險品,禁止無人機以高空墮物形式交送物品[1][2][3]。最高飛行高度為150米,禁止靠近任何人、物或第三方事物的30米範圍[1][4],禁止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達4,000人之地區飛行(如大阪府東京都等地多處地方)[5][1][6],需儘量遠離機場的安全範圍[1]。此外,日本警方亦會派出配備可轉動巨型繩網的飛行器捕捉違規飛行器[7][8]。如有違反,最高罰款為50萬日圓[1]

但如有突發事件(如救援搜索行動、災難現場或車禍現場拍攝)或國家、地方政府部門使用多旋翼飛行器進行拍攝時,不受以上規定約束[1][2][3]

新加坡於2016年6月1日實施多旋翼飛行器使用規定[9]。操作重量少於7公斤的無人機,必須於控制者之遙控範圍內操作[10],飛行前需確認無人機無任何質量問題[10]。允許多旋翼飛行器攜帶並運送總重量不超過7公斤之物品,物品不得為粘性,懸吊式或容易鬆散的物品[10],禁止運送可燃性爆炸性毒性危險品[10]。多旋翼飛行器飛行期間禁止進行任何物品裝卸[10]。禁止在人員密集地點、救護車及機動車上方飛行[10]。最高可飛行高度為61米,禁止進入機場或軍事管制區的5千米範圍內,禁止進入敏感地區、禁區、崖广地域及航空管制區入面[10]。操作超過7公斤或涉及商業用途的無人機,必須由多旋翼飛行器管理人員或有許可證明的操作人員進行操作[10]

中國大陸在2015年12月中推出多旋翼飛行器使用規定及範圍[11]。操作1.5~7公斤的多旋翼飛行器飛行,必須在操作者之500米半徑範圍內操作[12][13],飛行高度不可超過120米[12][13]。禁止在晚上操作多旋翼飛行器,禁止進入機場或軍事管制區之5千米範圍內,以及敏感區、禁區、崖广地域及航空管制區[12][13],禁止在喝酒或吃藥後8小時內操作無人機[12]。禁止在操作多旋翼飛行器期間造成個人生命或財產安全等影響社會秩序行為[12]

操作超過4公斤的多旋翼飛行器升空前必須安裝並開啟脈衝電子圍欄[12]

中國民用航空局於2017年6月1日要求所有超過250克的多旋翼飛行器都必須於其註冊網頁進行實名註冊[14][15],註冊時必須要提供個人姓名、家庭住址、聯繫方式、產品序列號及使用多旋翼飛行器之理由[16]

在2021年以前,香港法例第448C章《1995年飛航(香港)令》規定,重量少於7公斤的航空器(包括多旋翼飛行器)不需向民航處申請牌照,但操作者需確保不會因魯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他人生命或財產安全[17]。不得在機場交通區域或任何機場5公里範圍內操作航空器。不得在任何人士、船隻、車輛或建築物上空或其方圓50米範圍內飛行,受無人機操作員監控之人或物除外。無人機起飛及降落時不得在任何人士上空或其30米範圍內飛行,無人機操作員或該次操作中在場的人士則例外[18]。如有需要,本處會附加無人機系統飛行安全凈空距離條件。另外,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2015年3月發布「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提醒航拍機(即具有影相功能之多旋翼飛行器)用家需保障他人的私隱[17]

2021年7月16日,政府正式宣佈《小型無人機令》並刊登憲報,並於七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表示「小型無人機,一般稱為「航拍機」,近年在本地及全球日趨普及。小型無人機用途廣泛,涵蓋休閒、STEM 教育及專業應用,例如工業、搜救、影視製作及表演等。《小型無人機令》是在《民航條例》(第448章)下訂立的附屬法例,提供具前瞻性的規管制度,在保障航空和公眾安全之餘,讓小型無人機隨科技演變和創新,有更大的發展和應用空間。」由2022年12月1日起,《小型無人機令》全面實施。

政府表示在新規管制度下,會按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其操作風險水平而有相應的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及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與考核、設備、操作規定、保險等。一些重量在 250g 或以下的小型無人機亦會受操作規定規管,然而個別較高風險的操作更須事先獲民航處批准。 配合新規管制度,民航處與僱員再培訓局、職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推行先導計劃,會推出小型無人機培訓綱要和考核準則。首個認證課程於2021年7月中旬推出,協助參與者掌握新的規管要求,並通過飛行計劃、風險評估和緩解措施增強處境意識和安全管理技能

250 gram以下被列為甲一類:沒有限制

250 gram以上被列為甲二類:需要註冊並購買第三方保險(有可能需要考牌)

7 kg以上被列為甲二類:需要註冊並購買第三方保險,需要考牌。 [19]

根據澳門特區按第62/2016號行政命令發布新的《澳門空中航行規章》,第67條規定,重於250克的航拍機均要貼上擁有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航拍機重量亦限於7公斤之內,以及須於日間進行操作。但規章亦限制了航拍機飛行高度不能超過地面以上30米,又不能在聚集100人以上之地點100米範圍內飛行,方無須向民航局申請。

至於規章亦列出多個區域及地點範圍屬限制飛行,如要飛經則必須獲民航局書面許可。當中包括機場等起降地點1公里範圍空域、政府總部、立法會大樓、終審法院、主要官員的官邸、中央駐澳機構、監獄及少年感化院、九澳發電站、自來水公司總部及九澳油庫50米範圍內空域;亦包括預計有大型集會或活動的地方,以及「影響公眾利益的任何其他原因」。[20]

印尼於2015年9月1日實施關於無人機使用範圍的第180號法案。

操作無人機之人士需確保不會因魯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而危害其他人或財產之安全[21],及在指定的大氣電波範圍內運行[21],多人使用無人機時徐經過當地相關部門的批准[21]。若操作者在操作多旋翼飛行器期間干涉他人之團隊範圍或未經批准下擅自使用多旋翼飛行器的團隊,可罰款四百萬印尼盾及四年監禁[21][22][23]

除非個人或其繼承人以書面形式同意,禁止以商業形式拍攝個人或其繼承人[22][23]。一旦違反,會被罰最高五百萬印尼盾[22][23]。根據當地法律,多於2人操作無人機會被視成商業行為[22][23]。但在非商業用途下拍攝並發佈其他帶有人物肖像的相片不會被追究責任[22][23]

印尼政府禁止多旋翼飛行器在影響航班升降的淨空範圍、機場、嚴控區域內進行飛行[23]。廢棄或停用機場除外,但操作人員需為民航界職業人員[22]。飛行高度限制為152米[22],超過152米須向印尼航空部門申請批准[23]。航拍機必須要在操人員之500米半徑視覺範圍內操作[22],拍攝電影、劇集、短片、航拍繪圖需通過當地政府或認可機構批准並只可在指定範圍內拍攝,禁止用作破壞他人財產之用途[22]

此外,住宅區的500米半徑範圍內禁止多旋翼飛行器飛行[22]

印度尚未有完整的飛行器法律,民眾可出售或購買無人機,但禁止在屋頂、住宅或城市範圍飛行,僅允許在郊外進行低空飛行。

印度自2014年10月起禁止商業用途使用飛行器,但印度民航局仍未推出規管飛行器的詳細法例。[24][25][26]

俄羅斯要求重量超過250克的航空器一律需進行登記,在飛行前必須向管理部門提交飛行計劃,操作時除操作者外,必須有監察員在場[27]

北美洲

編輯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組成了25人專案小組討論多軸飛行器的商業及非商業用途範圍,並獲全數接納[28][29][30][31]。任何在美國領土上空飛行的非娛樂性多軸飛行器操作者均必須持有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頒發的授權證書[32][14]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在2015年8月批准商業多軸飛行器可飛行,但高度限制為120呎(37米),飛行時間最長為10分鐘[33]

2015年12月21日發佈多軸飛行器重量限制。飛行器重量上限為25公斤,重量超過250克的多軸飛行器必須向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進行註冊[34],註冊時須提供個人姓名、住址同電子郵件地址[34],有效期為3年,期滿後需續費[35]。無牌飛行最高可罰27500美金[36];如涉及刑事案件,最高可罰25萬美元及監禁三年[36]

當地規定,未滿13歲駕駛多軸飛行器須由有飛行器飛行授權證書的家長或監護人陪同。禁止於機場或軍事限制區方圓8千米內飛行。

此外,玩具飛行器無需登記[37],另外,美國境外遊客到訪美國操作飛行器亦無需進行登記[38]

歐洲

編輯

英國民用航空管理局規定從2013年起,操作20公斤以下的無人機飛行,必須在控制者的遙控範圍內操作,飛行高度最高為120米。大城市或人多地方150米半徑範圍內禁止多軸飛行器飛行;禁止在人群或建築50米半徑範圍內飛行。僅可進行非商業飛行[39][40]

愛爾蘭在2012年5月1日實施多軸飛行器使用規定[41]。操作重量少於1公斤的多軸飛行器,必須於操作者之遙控範圍內操作[42][43],禁止在機場的方圓5千米、人員密集或活動舉辦地上空、商業區上空(唔理係市區定鄉下、城中村地帶)、軍事管理區及監獄等敏感地域上空、或可能影響航班升降的距離飛行[42][44]。禁止在任何人、船隻、機動車及非多軸飛行器操作者管理之設施的30米距離內飛行[42][44];禁止飛行區域之管理者允許除外[44]。另外,多軸飛行器與其操作員水平距離不能超過300米,垂直距離不能超過120米。[44][42]

另外,多軸飛行器之操作需遵守以下規定:

  • 禁止以多軸飛行器進行任何危及個人生命或財產安全等影響社會秩序的行為[44][42]
  • 操作重量超過1公斤的多軸飛行器需經過愛爾蘭航空管理局的批准[44][42]
  • 操作商業多軸飛行器除了要經過愛爾蘭航空管理局批准,多軸飛行器操作者亦需參加航空訓練班並取得證明[44][42]
  • 未滿16歲人士需由擁有無人機飛行授權證書的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使用[44][42]

大洋洲

編輯

澳大利亞民航安全局在2013年發佈了多軸飛行器使用規定,多軸飛行器必須在控制者的遙控範圍內操作,不可在任何人的水平方向10米,垂直方向為9米內飛行[45];不可以靠近人員密集區域[45];禁止在任何機場的方圓5.5千米範圍內飛行[46]。另外,晚上陰天、大雨、閃電等天氣不得進行飛行[45]。如飛行位置為空中管制區域,最高可飛行高度為122米[45]

重量超過2公斤的無人機在正式飛行前,必須要向澳大利亞民航安全局申請牌照才可飛行[45]

非洲

編輯

南非航空管理局在2014年4月初發佈多軸飛行器操作之規定:於南非領空無航空牌飛行之多軸飛行器,一律按無牌飛行而處理[47]。南非民航法規定,無牌飛行者若被發現最高可處以50000蘭特及10年監禁[47]

2015年7月1日,南非航空管理局修改法案,規定多軸飛行器之使用範圍[48]。多軸飛行器之飛行高度不可超過120米[48];未經航空部門批准,禁止靠近個人或集體、人流密集地區的50米距離內飛行[48];禁止警察局監獄、罪案現場、核電站法院、國家機密地區進行無人機飛行[48]

民用多軸飛行器禁止在機場附近範圍飛行,亦禁止在公共道路進行著陸之行為[48]。另外,民航局規定禁止在大風或大雨,雷電等惡劣天氣期間進行飛行,但允許於能見度較低或晚上進行飛行[48]。禁止使用多軸飛行器作出任何運輸貨物、特技表演及組隊飛行[48]

南非亦有規定剛拿牌照的多軸飛行器操作者,只有一年的有效期[48],並且記錄飛行日數[48]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無人航空機(ドローン・ラジコン機等)の飛行ルール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國土交通省
  2. ^ 2.0 2.1 Civil Aviation Bureau:Japan’s safety rules on Unmanned Aircraft (UA)/Drone - MLIT Ministry of Land, Infrastructure, Transport and Tourism. www.mlit.go.jp.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14). 
  3. ^ 3.0 3.1 航空:無人航空機(ドローン・ラジコン機等)の飛行ルール - 国土交通省. www.mlit.go.jp.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6). 
  4. ^ 飛行して良い場所と高さの規制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Drone-Biz
  5. ^ 日本無人機法例即日生效!東京‧大阪‧京都不准飛 - DronesPlayer. 2015-12-10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6. ^ 日本政府擬放寬飛行法規 推動國內無人機產業 - DronesPlayer. 2015-11-10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7. ^ 無人機垂網吊吊揈 日警空中生擒航拍機 - DronesPlayer. 2015-12-14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8. ^ 9個你帶航拍機去旅行前,必須知道的無人機法例變化! - DronesPlayer. 2015-12-28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9. ^ Drone laws in Singapore. Straits Times. 2016-04-19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14). 
  10.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Flying of Unmanned Aircraft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AAS
  11. ^ 中国数万无人机黑飞:第一部法律来了!. 上方文Q. 快科技. 2015-12-06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12. ^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 (PDF). [2017-09-04].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09-05). 
  13. ^ 13.0 13.1 13.2 看中國民航局對無人機的規定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自娛自樂航空迷
  14. ^ 14.0 14.1 一邊強制登記,一邊放鬆監管,中美無人機待遇何以如此不同. 
  15. ^ 8月31日前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 不登记将受到处罚. 新華社 (CCTV.com). 2017-06-01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5). 
  16. ^ 航空公司航空器加改装计划申报要求 (PDF). [永久失效連結]
  17. ^ 17.0 17.1 立法會十題:規管無人駕駛飛機系統. www.info.gov.hk.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0-24). 
  18. ^ 存档副本.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15). 
  19. ^ 小型無人機令 (第448G章). [2022-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9). 
  20. ^ 無人駕駛航空器活動的限制 (PDF). http://www.aacm.gov.mo/.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09-04). 
  21. ^ 21.0 21.1 21.2 21.3 Ketentuan Hukum Terkait Drone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HUKUM ONLINE
  22. ^ 22.00 22.01 22.02 22.03 22.04 22.05 22.06 22.07 22.08 22.09 PENGENDALIAN PENGOPERASIAN SISTEM PESAWAT UDARA TANPA AWAK DI RUANG UDARA YANG DILAYANI INDONESIA (PDF). [2017-09-04].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05-16). 
  23. ^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PM 90 Tahun 2015. Dirjen Perhubungan Udara, Kementrian Perhubungan Republik Indonesia: 7. [2015-09-0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5-10-07) (印度尼西亞語). 
  24. ^ 印度航拍法例界定模糊 航拍機准售不准飛 - DronesPlayer. 2017-02-01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25. ^ 網易. 印度航拍法界定模糊 无人机准售不准飞_网易航空. news.163.com.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26. ^ 印度航拍法界定模糊 无人机准售不准飞_科技频道_东方头条. mini.eastday.com.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6). 
  27. ^ 存档副本. [2017-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6). 
  28. ^ Huerta Announces UAS Registration Task Force Members. www.faa.gov.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29. ^ 美國無人機登記制出台!8 大不可不知的切身問題 - DronesPlayer. 2015-11-24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30. ^ FAA 擬推無人機實名制 網羅業界高層組專案團隊 - DronesPlayer. 2015-10-30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31. ^ Section 333. www.faa.gov. [2015-1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0-18). 
  32. ^ FAA: Certificate of Authorization or Waiver (COA).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1). 
  33. ^ Lawyer gets FAA to approve paper airplane. www.aopa.org. 2015-02-09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34. ^ 34.0 34.1 Joseph Steinberg. Drones in America Must Now Be Registered. Here's What You Need to Know. Inc. 2015-12-16 [2015-1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22). 
  35. ^ Smith, Brian D; Schenendorf, Jack L; Kiehl, Stephen. Looking Forward After the FAA’s Drone Registration Regulation. Covington & Burling LLP. 2015-12-16 [2015-1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18). 
  36. ^ 36.0 36.1 Williams, Thomas E. That Drone in Your Holiday Stocking Must Now Be Registered With FAA. The National Law Review (Neal, Gerber & Eisenberg LLP). 2015-12-17 [2015-1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18). 
  37. ^ 無人機豁免登記名單大起底 星戰千歲鷹號都有份! - DronesPlayer. 2015-12-15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38. ^ 美國無人機登記制 2015 年 12 月生效 海外遊客可獲豁免 - DronesPlayer. 2015-12-15 [2017-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5). 
  39. ^ Reed, Jim. The skies open up for large civilian drones. BBC News Technology. 2012-08-29 [2013-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16). 
  40. ^ Sclesinger, Fay (16 March 2013) "Animal activists to use drones in fight against illegal hunting" The Times, Page 17'; subscription required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41. ^ Operation of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 in Irish Airspace. Irish Aviation Authority. [2013-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4). 
  42. ^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42.7 Drone Flying in Ireland - Your Questions Answered – Go Harvey Norman. 2016-06-30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2). 
  43. ^ APPLICATION TO OPERATE AN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Irish Aviation Authority. [2013-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5). 
  44. ^ 44.0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McGreevy, Ronan. No more flying your drone over military bases from Monday. The Irish Times. 2015-12-17 [2015-1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05). 
  45. ^ 45.0 45.1 45.2 45.3 45.4 Drone Laws in Australia - UAV Coach.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15). 
  46. ^ Unmanned Aerial Systems in controlled airspace - Airservices. www.airservicesaustralia.com.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28). 
  47. ^ 47.0 47.1 CAA to hit illegal drone flyers with hefty fines. News24. 2014-04-03 [2014-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05). 
  48. ^ 48.0 48.1 48.2 48.3 48.4 48.5 48.6 48.7 48.8 12 Things you need to know about SA's new drone rules. News24. 2015-05-18 [2015-05-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