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演明
生平
編輯出生於廣東順德,周演明曾參加香港支那暗殺團,製造炸彈,圖謀炸死廣東水師提督李準。初時周演明、張綸秘密運送炸彈到廣州的行動意外曝光。最後由林冠慈、陳敬岳兩人炸傷了李準。武昌起義後,李熙斌、周演明、劉素初等人在廣東率義軍直下佛山。[1]民國建立後,歷任大本營兵站總監部交通局局長[2]、五華縣縣長、瓊崖行政視察專員、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珠江航政局局長等職。
1946年,劉侯武指控周演明貪污,周演明反指劉侯武受賄。最後周演明被判監一年半、周演明妻子陳覺非被判監一年。[3][4]
周演明晚年遷居香港,1968年1月19日,在香港病逝。[5]
參考資料
編輯- ^ 馮自由,《革命逸史》
- ^ 任周演明等為兵站總監部各局局長令. [2017-08-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30).
- ^ 〈周演明夫婦雙雙被處徒刑〉,香港工商日報,1946-06-07
- ^ 民国贪污舞弊案(四)——刘侯武弹劾周演明案. [2017-08-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3).
- ^ 〈辛亥革命元老 周演明百日祭〉,《華僑日報》,196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