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瑞龍
生平
編輯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壬辰科二甲進士。任福建同安縣知縣,因失察下屬吏員舞弊被革職,發往臺灣鎮總兵奎林處效力。[1]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接替單去非,擔任臺灣府嘉義縣知縣。乾隆六十年(1795年)署彰化縣知縣。
註釋
編輯- ^ 清內閣檔案——刑部為閩督福奏單瑞龍贖罪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移會稽察房閩浙總督福康安等奏請 俯念同安知縣單瑞龍平日居官尚安,其失察書吏舞弊情尚可原,准其贖罪,並將其發往臺灣交與奎林等差委。
參考文獻
編輯-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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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單去非 |
臺灣府嘉義縣知縣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上任 |
繼任: 吳球 |
前任: 朱瀾 |
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乾隆六十年(1795年)署任 |
繼任: 袁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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