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紹之(7世紀—725年),湖州武康縣(今浙江德清縣)人,唐朝官員。
姚紹之在唐中宗朝,擔任鸞台典儀、監察御史,依附武三思,為武三思「五狗」之一。駙馬都尉王同皎、張仲之等謀殺武三思,事泄,下獄。姚紹之奉命審理,擊折張仲之的手臂,誣以謀反,將其族誅,朝廷側目。擢升為左台侍御史。曾經奉使江東,過汴州,侮辱錄事參軍魏傳弓。貪贓五百萬,魏傳弓審訊他,獲罪當死,得韋後之妹保釋,減死,貶逐嶺南,擔任瓊山縣尉。私自逃歸京師,被萬年縣尉捕獲,打斷他的腿。受刑後,授南陵令員外置。唐玄宗開元十三年(725年)轉任括州長史同正,不得與州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