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方諫(893年—954年),五代時中山縣人,一說莫州清苑人。
原名孫方簡,曾經利用宗教聚合群眾,在狼山聚集千餘家,抵禦契丹。開運三年(946年)歸降後晉,為東北招收指揮使。契丹滅後晉,孫方諫為定州節度使。契丹派他到大同,他抗命率領三千人回到狼山,歸附後漢。在定州抵禦契丹,後周時歷任華州同州節度使,加中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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