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步槍隊叛亂

孟加拉國步槍隊叛亂發生於2009年2月25日至27日,孟加拉國步槍隊的成員在首都達卡的步槍隊總部發動叛亂,並和政府軍警發生槍戰,事造成至少81人死亡、50多人失蹤[5]。孟加拉國步槍隊是孟加拉國的準軍事力量,接受孟加拉國軍隊的指揮,主要負責邊境巡邏,共有6.7萬名成員[6]

孟加拉國步槍隊叛亂

2009年2月26日在阿巴哈尼廣場(Abahani ground)邊等待的坦克部隊。
日期2009年2月25日 – 2009年2月27日
地點
結果 步槍隊投降並解除武裝。
參戰方

 孟加拉

孟加拉國步槍隊(叛軍)
傷亡與損失
62人死亡,105人失蹤[1][2] 7人死亡,200人被俘[2]
6名平民被殺[3][4]

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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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2月25日上午,數千名孟加拉國步槍隊的成員因福利待遇差和不願受軍隊指揮等原因,在首都達卡的步槍隊總部發動叛亂,並和來自孟加拉國軍隊的指揮官發生槍戰[7]。叛亂事件發生後,孟加拉國派出數百名軍人、警察和快速反應部隊包圍了步槍隊總部。25日下午,總理謝赫·哈西娜和步槍隊的代表舉行會談,宣布赦免發動叛亂的步槍隊成員,而步槍隊代表答應解除武裝[8]。26日凌晨,步槍隊開始解除武裝,孟加拉國政府官員說,叛亂事件造成至少50人死亡。26日中午,在步槍隊總部,步槍隊和政府軍警再度發生槍戰,造成至少2人受傷[9]。26日晚,步槍隊成員在全部解除武裝後返回營地,孟加拉國警察完全控制步槍隊的總部,被困在步槍隊總部內的100多名軍官及其家屬重獲自由[10]。27日,約200名步槍隊成員在試圖從總部逃出時被捕。[11]

事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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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5日,孟加拉首都達卡的特別法庭宣布對領導叛變823名士兵和23名公民的判決結果,有多達152名士兵被判死刑、161人被判無期徒刑,另有262人面臨十年徒刑,涉援助叛變的孟加拉反對黨議員和執政黨官員也被判刑。然而人權組織「人權觀察」表示,讓上百名被告擠在一個法庭上,被告根本無法與辯護律師交談,有違國際法定秩序。該組織還指控,審判過程存在刑求逼供情形,至少47人死於獄中[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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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09-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2-28). 
  2. ^ 2.0 2.1 存档副本. [2009-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2-28). 
  3. ^ 存档副本. [2009-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2-27). 
  4. ^ 存档副本. [2009-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2-28). 
  5. ^ 孟加拉國步槍隊叛亂事件死亡人數上升至81人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網,2009年2月28日。
  6. ^ 孟加拉國步槍隊叛亂導致全國局勢緊張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網,2009年2月26日。
  7. ^ 簡訊:孟加拉國總理呼籲和平解決叛亂事件,新華網,2009年2月26日。
  8. ^ 孟加拉國步槍隊叛亂成員開始繳械 Archive.is存檔,存檔日期2012-07-12,新華網,2009年2月26日。
  9. ^ 孟加拉國步槍隊總部再次發生交火事件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網,2009年2月26日。
  10. ^ 孟加拉國警方控制發生叛亂的步槍隊總部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華網,2009年2月27日。
  11. ^ Bangladesh mutineers 'arrested'. BBC. 27 February 2009 [2009-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2-28). 
  12. ^ 152士兵判死刑l[永久失效連結],Yahoo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