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慶平(1937年8月),男,遼寧黑山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海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生平

編輯

孟慶平的祖父從河北省吳橋縣逃荒去東北的,成為一名佃戶。他自幼家庭困苦,七歲即開始農務勞動,直到十三歲才開始上學。1962年孟慶平從鞍山冶金專科學校畢業後分配海南省昌江縣石碌鐵礦,196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南鐵礦礦長,海南行政區黨委副書記,1987年9月任海南省籌備組成員、省政府負責人。1988年2月任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在擔任海南省副省長期間,孟慶平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賄賂[1]。1993年4月調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1998年12月29日,新華社報道:中央紀委最近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了湖北省原副省長孟慶平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央紀委決定,並報經中央批准,開除孟慶平黨籍檢察機關已依法將其逮捕[2]。後因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湖北原副省长孟庆平忏悔录 经不起金钱美色诱惑. 中國新聞網. 2003-04-15 [2010-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29) (簡體中文). 
  2. ^ 1998年12月29日 湖北省原副省长孟庆平被查处. 搜狐網搜狐新聞. 2008-12-29 [2010-06-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1-02) (簡體中文). 
前任:
雷宇
廣東省海南行政區負責人 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