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士佩
張士佩(1531年—1609年),字玫夫,號澽濱,陝西韓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丙辰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張士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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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總督倉場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兼戶部右侍郎 | |
籍貫 | 陝西西安府同州韓城縣 |
字號 | 字玫夫,號澽濱 |
出生 | 嘉靖十年(1531年)七月初一日 陝西韓城縣 |
逝世 |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 陝西韓城縣 |
配偶 | 娶許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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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乙卯科(1555年)陝西鄉試第十六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會試二百八十六名,廷試三甲一百八十五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浙江紹興府推官,四十年九月選授南京江西道御史,改河南道御史,巡按山東。隆慶五年(1571年)九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萬曆二年(1574年)十二月升本省右參政,四年二月升山西左參政,五年二月升山東按察使,六年八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十二月官山西左布政使。萬曆八年(1580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萬曆十年(1582年)七月升吏部右侍郎,十一年四月升左侍郎,十月官至南京戶部尚書,不久被吏科給事中鄒元標彈劾驟進,命以吏部左侍郎致仕。家居十年,萬曆二十年(1592年)起升右都御史總督倉場,又以被劾在家聽用。卒年七十九。三十八年(1610年)三月賜祭葬,贈太子太保。有《六書賦音義》[3][4]。曾纂《韓城縣志》。
事跡
編輯早年得知縣王翰器重,為其書齋題寫對聯曰:「兩畔交成文字水,一川鍾出甲科才」。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5378:張士佩 ,字玫夫,號澽濱,韓城人。嘉靖卅五年進士,授紹興府推官,讞斷明允,累官至南京戶部尚書,以事被劾罷職,卒年七十九。有六書賦音義。
- ^ 《陝西通志》:張士佩字玫父,韓城人。嘉靖丙辰進士,授紹興府推官,擢御史,每疏入,肅皇輒報可。按山東,調停海運,安輯遼左流移,咸稱碩畫。遷守嶺北,土寇葉楷作亂,士佩諭散之。有盜當三省之交,嘯聚百年,士佩議立州於程鄉、興寧、安逺、武平四縣間,俾保甲互制,盜遂息。改山西參政,汾水泛濫沒民田,士佩築豬城濼以時蓄泄,遂成腴壤。持憲東省,齊東藪盜者十餘家,廉得實,殲厥渠魁,盜為之盡。晉右藩,以水災請除魚臺諸邑寄養馬匹,歳省民財巨萬。總晉藩,凡所解稅不啓封即行轉解。開府西蜀,奉勅丈地,盡厘隠詭,重賦者縁是得蘇。長官司土舍阿祭行萬金賄謀冐襲,士佩治罪不少貸。天全司土司楊時春以庶孽,謀襲殺應襲者作亂,士佩生擒之。永寧宣撫司土婦奢世統爭印讐殺互奏,廉得世統與邊目奢進忠茍合,乃暴進忠罪,許自新,仍歆以厚賞,進宗懼,陰為我用,世統遂帖然就勘,卒正其罪。又董卜烏慮冉維屏稱兵作亂,俱以計討平之。成都兵戍威茂,監司發行糧稍遲,遂鼓譟,士佩急命啓門呼入曰:此非副使所得主,吾當給之。衆遂散。致仕歸,嘗自誓云:吾有三事,在官不取贖鍰,遷陟不用賂賄,居家不行請託。終身不愧斯言。賈志:澽濵撫蜀時有成都同知張元善者亦韓城人,土司構亂,元善入幕參贊軍事,謀畫周詳,論功擢順慶守,聽斷如神,發寃釋枉,一郡稱治。韓城志。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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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廷瞻 |
明朝四川巡撫 萬曆八年(1580年)上任 |
繼任: 孫光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