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義巡社南宋的一種民間抗金團體。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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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元年 (1127年) 八月十日,宋高宗趙構下令創設忠義巡社,希望全國人民成為國家的士兵與金人對抗。在忠義巡社的組織中,每十人為一,五甲為一隊,四隊為一部,五部為一,五社為一都社,兩都社或一萬人以上則以都總轄、副都總轄為正副首領[1]

中原地區的抗金團體多以「忠義巡社」為名,甚至有些以走私解鹽為生的南宋邊境地區非法分子亦自組義軍抗金[2],他們被稱為「忠義人」,但實際上僅為其中一種義軍。這些忠義人在金朝境內攻城略地,並且自封官爵,實與盜匪無有任何差別,成為南宋朝廷眼中的包袱與隱患,故而受到南宋朝廷的猜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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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郾城之戰大破金兵後,尚為金人控制區的河北各地之下的抗金團體「忠義巡社」紛紛舉事響應。隨著宋高宗下令岳飛班師,岳飛欲聯絡河北「忠義巡社」以收復北方失土的希望遂告落空[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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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松輯:《宋會要輯稿·兵》二之五〇至五一《忠義巡社》,中華書局1957年版,第6796-6797頁。
  2. ^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十八《利路義士忠義人》,第408頁。
  3. ^ 3.0 3.1 雷家聖、黃玫瑄.啼則與果:南宋的忠義人與朝廷的應對政策.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