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d page}}
《總統檔案法》(英語:Presidential Records Act)是美國一個有關總統檔案管理的法律,於1978年通過,2014年修訂。總統檔案法規定總統任內的檔案必須保留,歸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管理。如果總統的公共郵件、文檔等需要銷毀,必須經過總統或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局長書面授權[1]。
水門事件迫使美國總統尼克松辭職,尼克松企圖銷毀白宮磁帶。尼克松的行為迫使美國國會制定總統檔案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