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己校尉,漢晉時期的官名,主管車師前國車師後國境內的負責軍屯事務。

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屯田車師(今吐魯番盆地),設置戊己校尉,掌管屯田事務,為屯田區最高長官,監督安輯附近諸國。古代以天干標記方位,戊己居中,而所置校尉也居於西域之中,故名[1][2][3]。幕府稱「戊己校尉營」,西漢時治所在車師前王庭交河城(今新疆吐魯番市東約二十里交河古城),後遷至高昌壁(今吐魯番市高昌古城)。一說有戊校尉、己校尉兩校尉,一駐車師後王部,一駐車師前王部,秩比六百石(縣令級),地位較低。副職稱為史,屬官有丞、司馬各一人,候五人。統率屯田將士五百名左右,其部屬全都是攜帶家眷。直接聽命於朝廷,並在一定程度上受西域都護節制,可開府置吏。不經朝廷批准,都護不得隨意調動。常協助都護處理西域事務,請出兵平定諸國不附漢者,及抵禦匈奴侵擾。

王莽時以車師叛降匈奴,罷置戊己校尉。東漢時因與西域關係斷續不常,故時置時廢。漢明帝永平十七年(74年)設戊己校尉,置二員,秩比二千石。一屯車師後王部金蒲城,一屯車師前王部柳中城,相去千餘里。漢章帝建初元年(76年)罷戊己校尉,漢和帝永元三年(90年)復置。漢安帝永初元年(107年)西域都護省置後,戊己校尉與西域長史同為西域最高長官。曹魏晉朝時也曾置戊己校尉,駐高昌,皆四品。前涼太元四年(327年),改其治所轄地置高昌郡,此官遂廢。戊己校尉的設置,有利於中原王朝控制西域形勢和維持絲綢之路暢通。

注釋 編輯

  1. ^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顏師古註:「甲乙丙丁庚辛壬癸皆正位,唯戊己寄治耳;今所置校尉亦無常居,故取戊己為名也。有戊校尉,有己校尉。一說戊己居中,鎮覆四方,今所置校尉亦處西域中,撫諸國也」。
  2. ^ 《漢書·百官公卿表》:「戊己校尉,漢官。中央鎮覆四方。」
  3. ^ 後漢書·西域傳》註:「開渠播種以為獲勝故稱戊己」。

參考文獻 編輯

  • 《中國歷史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