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
截肢(amputation)或截指(趾)、離斷[1][2],是人體周邊組織或器官,因創傷、疾病而發生大部分連續性中斷的現象。截肢術、截指(趾)術、離斷術,是用外科手術切斷人體的一部分,被截肢的人稱為截肢者。離斷的定義不一定指四肢,包括陰莖、陰囊等組織器官。
截肢 | |
---|---|
J·麥克奈特在1865年的鐵路事故中失去了他的肢體,是第二個記錄倖存者同時是三重截肢。 | |
類型 | 外科手術[*] |
分類和外部資源 | |
ICD-10 | T14.7 |
MeSH | D000673 |
截肢主要分爲腿部截肢及手部截肢。人們要截肢可能是因爲患上食肉菌、糖尿病或癌症等症狀,或甚至遇上戰爭、恐怖襲擊或地震等災害[3]。
截肢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有骨折或關節脫位;主要血管斷裂或受損不通;相連有活力軟組織少於斷肢斷面的1/4,或殘留皮膚小於斷指周徑的1/8;不吻合血管則斷面以遠組織會發生壞死[4]。
倖免療程
編輯相關
編輯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邵能琪,馮凡哲,崔軼. 離斷肢(指)體保存方法的研究進展. 中華顯微外科雜誌,2023,46(06):709-714. DOI:10.3760/cma.j.cn441206-20230421-00074
- ^ 邱曉東,李永廉. 陰莖離斷顯微再植術式的問題探討. 中華顯微外科雜誌,2012,35(01):76-77. DOI:10.3760/cma.j.issn.1001-2036.2012.01.032
- ^ Amputee Coalition Factsheet. [2013-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21).
- ^ 离断. 術語在線. 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 (簡體中文)
- ^ 病人寧死不截肢 腿比命重要?. [2018-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7).
- ^ 醫生勸病人截肢保命 家屬:寧死不能無全屍. [2018-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