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監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单位
洪洞明代監獄,位於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城內西南隅古槐南路66號,是中國僅有的一座保存至今的明代監獄,已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之一。
明代監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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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 |
分類 | 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 |
時代 | 明 |
編號 | 1-109 |
認定時間 | 1965年5月24日 |
監獄始建於明洪武二年(1369),設於縣衙大堂的右側,面積610平方米。內有照壁,狹窄的過道東西兩側,各有六間普通牢房,每間牢房僅4平方米。過道盡頭為「虎頭牢」(死囚牢房),牢門共有兩道,上為「狴犴」頭像。死囚牢房牆厚達1.7米,內部填滿流砂,以防死囚犯挖牆逃跑[1]。
相傳戲劇《玉堂春》中的北京名妓蘇三(玉堂春)蒙冤落難,在此受審,並監禁於死囚牢院的,故又稱「蘇三監獄」,監獄內設有展現蘇三故事的蠟像館。
保護
編輯1965年5月24日,明代監獄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一批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屬於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類,編號1-109[2]。
參考
編輯- ^ 姜錚. 山西古建筑地图(上). 北京: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18年: 224頁. ISBN 978-7-302-50363-7.
- ^ 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今日山西網. [2012-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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