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监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单位

洪洞明代监狱,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城内西南隅古槐南路66号,是中国仅有的一座保存至今的明代监狱,已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明代监狱
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分类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时代
编号1-109
认定时间1965年5月24日

监狱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设于县衙大堂的右侧,面积610平方米。内有照壁,狭窄的过道东西两侧,各有六间普通牢房,每间牢房仅4平方米。过道尽头为“虎头牢”(死囚牢房),牢门共有两道,上为“狴犴”头像。死囚牢房墙厚达1.7米,内部填满流砂,以防死囚犯挖墙逃跑[1]

相传戏剧《玉堂春》中的北京名妓苏三(玉堂春)蒙冤落难,在此受审,并监禁于死囚牢院的,故又称“苏三监狱”,监狱内设有展现苏三故事的蜡像馆。

保护

编辑

1965年5月24日,明代监狱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类,编号1-109[2]

参考

编辑
  1. ^ 姜铮. 山西古建筑地图(上).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年: 224页. ISBN 978-7-302-50363-7. 
  2. ^ 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今日山西网. [2012-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