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监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单位
洪洞明代监狱,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城内西南隅古槐南路66号,是中国仅有的一座保存至今的明代监狱,已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明代监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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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
分类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
时代 | 明 |
编号 | 1-109 |
认定时间 | 1965年5月24日 |
监狱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设于县衙大堂的右侧,面积610平方米。内有照壁,狭窄的过道东西两侧,各有六间普通牢房,每间牢房仅4平方米。过道尽头为“虎头牢”(死囚牢房),牢门共有两道,上为“狴犴”头像。死囚牢房墙厚达1.7米,内部填满流砂,以防死囚犯挖墙逃跑[1]。
相传戏剧《玉堂春》中的北京名妓苏三(玉堂春)蒙冤落难,在此受审,并监禁于死囚牢院的,故又称“苏三监狱”,监狱内设有展现苏三故事的蜡像馆。
保护
编辑1965年5月24日,明代监狱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类,编号1-109[2]。
参考
编辑- ^ 姜铮. 山西古建筑地图(上).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年: 224页. ISBN 978-7-302-50363-7.
- ^ 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今日山西网. [2012-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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