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錦村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5年1月5日) |
林錦村,曾任法務部常務次長、臺南地檢署、屏東地檢署、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檢察司司長、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1][2]、臺灣高檢署檢察官、法務部廉政署主任秘書,現任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
林錦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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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務部常務次長 | |
任期 2022年5月20日—2023年5月2日 | |
行政院院長 | 蘇貞昌 陳建仁 |
部長 | 蔡清祥 |
個人資料 | |
國籍 | 中華民國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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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偵辦過的案件
編輯- 蘇炳坤案
- 工運人士曾茂興和十九名耶和華見證人宗教良心犯的特赦案
- 期間又研擬證人保護法及緩起訴條文
- 陸總部化學兵基地勤務廠採購弊案
- 台鐵平交道號誌汰換工程案
- 圓山飯店頂樓重建工程弊案
- 璩美鳳光碟案
- 新瑞都案
- 陳哲男司法黃牛案
- 首度傳喚卸任元首李登輝前總統作證
榮譽
編輯- 行政院九十六年模範公務員。
參考
編輯- ^ 北檢襄閱主任林錦村獲選行政院模範公務員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大紀元
- ^ 名檢察官林錦村經驗談璩美鳳人氣比劉泰英旺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商業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