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A·福斯特

查爾斯·A·福斯特(英語:Charles A. Foster,1962年)是一名英國作家旅行家獸醫、動物標本剝製師、大律師哲學家。他的著作和文章涉及自然史、旅行(尤其是非洲和中東)、神學、法律和醫學倫理。他是牛津大學艾希特學院的研究員。他在談到自己的著作時說:「歸根結底,這些書都是自以為是地試圖回答『我們是誰或我們是什麼』以及『我們究竟在這裡做什麼』這些問題,但都沒有成功。」[1]

查爾斯·A·福斯特
Charles A. Foster
攝於2019年
出生1962年(61—62歲)
國籍 英國
母校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
職業作家、旅行家、獸醫、動物標本剝製師、大律師、哲學家
獎項搞笑諾貝爾獎(2016)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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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曾就讀於什魯斯伯里學校英語Shrewsbury School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攻讀獸醫學和法學。他擁有劍橋大學醫學法律和倫理學博士學位。他是一名合格的獸醫,並獲得內殿律師學院的律師資格。

職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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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於劍橋大學後,福斯特研究了粗毛兔的比較解剖學和水蛭趨化性,曾在沙烏地阿拉伯研究戈特雷德瞪羚和山地瞪羚的固定化,在英國律師協會擔任實習律師,並在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擔任研究員。他曾擔任以色列最高法院大法官(後任院長)亞哈倫·巴拉克英語Aharon Barak的研究助理。他在倫敦律師協會執業,主要從事醫療法方面的工作,並參與近年來一些最重要的案件。他於1996年獲得愛爾蘭律師資格。他在牛津大學教授醫療法和倫理學,曾任牛津大學格林坦普頓學院客座研究員。2009年,他獲選為牛津大學格林坦普頓學院研究員。他於2022年離開該學院,當時他獲選為牛津大學艾希特學院研究員。

最近的考察包括衣索比亞達納基勒窪地,研究騾子的水代謝;莫三比克北部基林巴斯群島的生態調查,以及成功的北極滑雪探險。他是英國皇家地理學會倫敦林奈學會的研究員。

在法律和哲學領域,他最著名的作品可能是對醫學倫理學中自主權霸權的批評(《選擇生命,選擇死亡》,2009年),以及他認為湯姆·比徹姆英語Tom Beauchamp詹姆斯·柴爾德里斯英語James Childress的「四原則」方法是多餘的,應由基於廣義亞里斯多德式的人類尊嚴分析所取代(《生物倫理學和法律中的人類尊嚴》,2011年)。

他的許多宗教著作被保守派基督徒攻擊為異端邪說,尤其是在美國[2]

作為與真實性和身份有關的哲學研究的一部分,他曾嘗試過以水獺,城市狐狸紅鹿雨燕的身份生活[3][4],他在2016年出版的《作為野獸》(Being a Beast)一書中寫下了這些經歷。 由於在不同時期以獾、水獺、鹿、狐狸和鳥的身份生活在野外,他獲得搞笑諾貝爾獎的生物學獎[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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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ome. charlesfoster.co.uk. [2023-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22). 
  2. ^ e.g. http://5ptsalt.com/2010/01/18/book-review-the-selfless-gene-living-with-god-darwi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3. ^ Being a Beast: Charles Foster tries life as an animal. Oxford Today. [19 February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7). 
  4. ^ Going underground: meet the man who lived as an animal. The Guardian. 23 January 2016 [19 February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1-13). 
  5. ^ Improbable Research. [6 August 2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 July 2018).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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