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允繩
楊允繩(1510年—1560年),字翼少,號抑齋[1],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人,明朝言官,嘉靖年間因直言入獄身死。隆慶年間平反,追諡忠恪。
楊允繩 | |
---|---|
大明戶科給事中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匠籍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翼少,號抑齋 |
諡號 | 忠恪(穆宗追諡) |
出生 | 十月初三日 直隸華亭縣 |
逝世 |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北京 |
配偶 | 娶黃氏 |
出身 | |
|
生平
編輯嘉靖十九年(1540年)順天府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會試172名,廷試三甲進士,授行人司行人,擢兵科給事中[2]。嚴嵩當國,有詔廷推閣員。允繩偕同官王德、沈束疏陳「慎簡輔臣、收錄遺佚」二事。不久,奉命會同英國公張溶、撫寧侯朱岳、定西侯蔣傳等在閱武場檢閱應襲子弟。指揮鄭璽風傳寇至,溶等皆逃走,唯有允繩不動,並將此事上奏,朝廷將鄭璽褫職,奪張溶、朱岳營務,罰蔣傳等俸。楊允繩由是知名。此後,又劾罷兵部尚書趙廷瑞。
嘉靖三十年,升任刑科右給事中[3],升任戶科左給事中[4]。謝病歸。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起故官,上書彈劾倭患之弊源自各層官員貪污。同年冬,巡視光祿寺,與同事御史張巽言彈劾光祿寺丞胡膏貪污。胡膏反譏二人指摘世宗「醮齋」之用,潛心道教的世宗大怒,下允繩及膏詔獄。刑部尚書何鰲以允繩「儀仗內訴事不實」,按律應絞,世宗命與巽言同受廷杖。此後,巽言奪三官,膏調外任。系獄五年,彗星隕落如雨,嚴嵩賄賂占星者,請行刑以應天意。楊允繩因此被斬於西市。
家族
編輯曾祖楊雲,贈承德郎、工部主事。祖父楊瑋,號玉峰,官四川按察司副使。父楊秉道,號晴川。母戴氏。永感下。有子楊應祈、孫楊忠裕、曾孫楊孝堪。
參考
編輯-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國朝獻徵錄 ,71卷 ,557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342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372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424卷
- ^ 《明史》(卷209):楊允繩 ,字翼少,松江華亭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行人。久之,擢兵科給事中。嚴嵩獨相,有詔廷推閣員。允繩偕同官王德、沈束陳慎簡輔臣、收錄遺佚二事。未幾,奉命會英國公張溶、撫寧侯朱岳、定西侯蔣傳等簡應襲子弟於閱武場。指揮鄭璽忽傳寇至,溶等皆懼走,允繩獨不動,因奏之。褫璽職,奪溶、岳營務,罰傳等俸,由是知名。又劾罷兵部尚書趙廷瑞。 居諫垣未幾,疏屢上。言提學憲臣宜簡行誼,府州縣職宜量地煩簡為三等,皆報可。俺答入犯,朝議急兵事。允繩請令五軍都督府、府軍前衞及錦衣衞堂上官,每遇考選軍政之歲,各具疏自陳,聽科道官拾遺;騰驤四衞及錦衣衞指揮以下,聽兵部考察。詔皆從之,著為令。已,又陳禦邊四事,報可。再遷戶科左給事中。謝病歸。久之,起故官。 三十四年九月上疏言倭患,因推弊原,謂:「近者督撫命令不行於有司,非官不尊、權不重也。督撫蒞任,例賂權要,名『謝禮』。有所奏請,佐以苞苴,名『候禮』。及俸滿營遷,避難求去,犯罪欲彌縫,失事希芘覆,輸賄載道,為數不貲。督撫取諸有司,有司取諸小民。有司德色以事上,督撫靦顏以接下。上下相蒙,風俗莫振。不肖吏又乾沒其間,指一科十。孑遺待盡之民必將挺而為盜,隱憂不止海島間也。」 其冬巡視光祿。光祿丞胡膏偽增物直,允繩與同事御史張巽言劾之。下法司按驗。膏窘,言:「玄典隆重,所用品物,不敢徒取充數。允繩憎臣簡別太精,斥言醮齋之用,取具可耳,何必精擇,其欺謗玄修如此。」帝遂大怒,下允繩及膏詔獄。刑部尚書何鰲當允繩儀仗內訴事不實律絞,帝命仍與巽言杖於廷巽言奪三官,膏調外任。居五年,允繩竟死西市。先是,有馬從謙者,以謗醮齋杖死。穆宗即位,贈允繩光祿少卿,予一子官。天啟初,諡忠恪。膏尋以貪墨被劾,誅。
相關條目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