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指令第2014/65/EU號

歐洲聯盟指令第2014/65/EU號(英語:Directive 2014/65/EU)通常稱為MiFID 2[1](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2,中文譯作「金融商品市場指令II」或「金融工具市場指令II」)是歐洲聯盟的一種法律行為,它與歐洲聯盟法規第600/2014號(Regulation (EU) No 600/2014)一起為證券市場投資仲介機構和交易場所提供了法律框架。

歐洲聯盟指令第2014/65/EU號
歐洲聯盟指令
全稱Directive on 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編號歐洲聯盟指令第2014/65/EU號
提案者歐洲議會理事會
依據Article 53(1) TFEU
歐盟公報L 173,2014年6月12日
立法歷史
起草日期2014年5月15日
生效日期2004年4月30日
實施日期2018年1月3日
審議階段文件
歐洲聯盟委員會草案無資料
經社委員會英語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意見無資料
歐洲議會意見無資料
報告無資料
相關法律
取代歐洲聯盟指令第2004/39/EC號
修正歐洲聯盟指令第2002/92/EC號、歐洲聯盟指令第2011/61/EU號
現狀:正式立法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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