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省越南語Tỉnh Hà Đông省河東)是越南1904年至1965年間的省份,省蒞是河東市社,今屬河內市

法屬印度支那時期的河東省地圖

地理 編輯

河東省位於低地平原,沒有堤防,西北部頻繁發生洪災。北接河內市,西接和平省山西省,南接河南省,東南接興安省。面積約1250平方公里。

歷史 編輯

河東省前身為河內省。1888年,河內城割讓給法國,河內省蒞外遷。1896年,殖民政府將河內省蒞遷至青威縣梂多社,後於1902年5月3日改名為梂多省。1904年12月6日,殖民政府再改梂多省為河東省。下轄懷德府常信府越南語Phủ Thường Tín應和府美德府4府和丹鳳縣青威縣青池縣彰美縣富川縣5縣。後殖民政府又將河內市郊區設為環龍縣,劃歸河東省管轄。保大年間,美德府降為美德縣,青威縣升為青威府,河東省仍轄4府6縣。

二戰後,北越廢府為縣,環龍縣劃歸河內市,河東省下轄1市社9縣。

1948年1月25日,越南政府將各戰區合併為聯區,戰區抗戰委員會改組為聯區抗戰兼行政委員會。第二戰區、第三戰區和第十一戰區合併為第三聯區,設立第三聯區抗戰兼行政委員會[1],河東省劃歸第三聯區管轄。

1958年11月24日,胡志明簽署敕令,自12月1日起撤銷第三聯區[2]。河東省劃歸中央政府直接管轄。

1961年4月20日,北越調整河內市行政區劃,青池縣劃歸河內市管轄[3]

1965年4月21日,北越通過決議,將河東省和山西省合併為河西省[4]

行政區劃 編輯

1965年,河東省下轄1市社8縣。

注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