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計劃是為預備加入歐盟國家提供並由歐洲聯盟提供資金的三個工具之一,旨在援助位於中歐和東歐的申請國及協助其加入歐盟的準備工作。

該方案最初創建於1989年,被稱為《波蘭和匈牙利:援助改革其經濟 (PHARE)》計劃,後來計劃擴大,由原先的波蘭匈牙利擴展為涵蓋現在的11個國家。它協助了2004年加入的10個新成員國中的8個國家,包括: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文尼亞,以及2007年加入的保加利亞羅馬尼亞,2013年加入的克羅地亞。支援了這一時期的大規模經濟和政治改革。法爾(Phare)在法語裡是燈塔的意思。

直到2000年,西巴爾幹六國(如塞爾維亞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阿爾巴尼亞北馬其頓蒙特內哥羅科索沃)也受益於法爾方案。自2001年起,CARD計劃(共同體支援巴爾幹地區重建、發展、和穩定的計劃英語Community Assistance for Re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in the Balkans)為這些國家提供了新的財政援助。

目標 編輯

  1. 加強和提高歐盟內部公共行政和機構效率。
  2. 促進與歐洲聯盟在廣泛立法(共同體法律)方面的合作,並減少過渡時期的需要。
  3. 增強經濟和社會的凝聚力。[1]

這些方向進一步完善,在1999年創造的SAPARD和ISPA,兩個計劃分別在農村和農業發展(SAPARD)和基礎設施項目在環境和運輸領域(ISPA)提供援助,也使得法爾計劃可以把重點放在其主要優先事項。

鑑於所有原先有資格獲得法爾方案援助的國家已經加入歐盟,法爾計劃的範圍也作出了相應的改變。 雖然2003年是計劃中援助新會員國的最後一年,但是正在承包的項目一直持續到2005年,並且根據合同這些項目的支付要到2006年。 而2004年開始新會員國也開始履行自己的義務來完全承擔這一計劃的實施。

注釋 編輯

  1. ^ Briefing No 33: The PHARE Programme and the enlargement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ropean Parliament. [28 March 2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7). 

參考文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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