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忳
王忳(?—?),字少林。中國東漢初期官員。廣漢郡新都縣(今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人。
王忳曾經去京師,在空屋中見一書生病重,可憐他於是照顧他。書生對王忳說:「我當到洛陽,但生了病,命在須臾之間。腰下有金十斤,願以相贈,死後請求收葬我的骸骨。」未及問姓名就死了。王忳於是花掉金一斤,籌辦他的殯葬,剩下的金子都放到棺下,別人都不知道。後回家鄉數年後,縣里任命王忳為大度亭長。初到之日,有馬跑到亭中停止。當日,大風吹來一個繡被,落在王忳面前,他報告縣裡,縣裡把馬和繡被給了他。王忳乘馬到雒縣,馬於是飛奔,帶着王忳進入別人的住宅舍。主人見到後很高興:「今天捉到賊了。」問王忳怎麼得到的馬,王忳說出經過,還有繡被的事情。主人悵然很久,才說:「繡被隨旋風吹走,與馬一起丟失,先生有什麼陰德能得到這二件東西?」王忳想起來安葬書生的事情,於是說了出來,一起說出了書生相貌和埋金之處。主人大驚,哭着說:「那是我兒子。姓金名彥。前往京師,不知到哪裡去了,怎麼想到你將他安葬。大恩久不報,真是老天以此表彰你的品德。」王忳把被、馬全還給了金彥之父,金彥之父不要,又厚贈王忳。王忳辭讓而去。當時,金彥之父是州從事,告知了新都令,給了王忳假期,二人一起迎回金彥靈柩,剩下的金子都還在。王忳從此知名。
王忳歷任郡功曹,州治中從事。舉茂才,擔任郿縣令。在任有政績。路上,亭長說:「亭中有鬼,多次殺過客,不可留宿。」王忳說:「仁勝凶邪,德除不祥,為什麼要避鬼!」於是入亭住宿。夜中聽到有女子喊冤之聲。王忳祝禱說:「有何冤情,可前來求受理馬?」女子說:「沒有衣服,不敢進。」王忳把衣服扔給他。女子向前審訴:「妾夫為涪縣縣令,上任過宿此亭,亭長殺害妾家十餘口,埋在樓下,將財貨取走。」王忳問亭長姓名。女子說:「就是現在的門下游徼。」王忳問:「你為什麼多次殺死過客?」女子說:「妾不能白天自訴,每天夜裡陳冤,客人總是睡覺不應,我不勝憤慨,所以殺了他們。」王忳說:「我當為你審冤,不要再殺好人了。」女子將衣服脫在地上,忽然不見,第二天早上召游徼審問,於是認罪伏法,於是抓起來,同謀十餘人全部處死。派官吏送涪縣縣令靈柩歸鄉里,於是亭里清靜平安。
《後漢書》記載的王忳生平是志怪小說性質。李建國《唐前志怪小說輯釋》附錄輯入。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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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編輯- 《後漢書》列傳第七十一·獨行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