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巴塞特

理查德·巴塞特(英語:Richard Bassett,1745年4月17日—1815年8月15日),是一名來自美國特拉華州律師政治家,他曾經參加美國獨立戰爭,並且代表特拉華州參加1787年的制憲會議,被視為美國國父之一。他是美國聯邦黨黨員,供職於特拉華州議會、擔任特拉華州州長。在第一屆美國國會中他是資歷最深的美國參議員[1]

理查德·巴塞特
特拉華州州長英語Governor of Delaware
任期
1799年1月15日—1801年2月20日
前任丹尼·羅格斯英語Daniel Rogers
繼任小詹姆斯·賽克斯英語James Sykes, Jr.
美國參議院特拉華州議員
任期
1789年3月4日—1793年3月3日
前任新設置
繼任約翰·維寧英語John M. Vining
個人資料
出生(1745-04-02)1745年4月2日
 英屬美洲馬里蘭省塞西爾縣
逝世1815年8月15日(1815歲—08—15)(70歲)
美國特拉華州肯特縣
政黨美國聯邦黨
配偶貝琪·巴塞特
居住地特拉華州多佛
專業律師
宗教信仰聯合衛理公會

早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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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特出生於馬里蘭省塞西爾縣的波希米亞擺渡(Bohemia Ferry)。他的母親朱迪思·湯姆森(Judith Thompson)嫁給酒館老闆兼農夫的邁克爾·巴塞特(Michael Bassett)。因為朱迪思是奧古斯汀·赫爾曼英語Augustine Herman的孫女兼繼承人,其擁有了塞西爾縣大量土地,所以她的家族供養着年輕的理查德·巴塞特。最終,這些財產由他繼承,包括波希米亞海港建築及在特拉華的紐卡斯爾縣其他財產。

巴塞特求學於馬里蘭州多爾切斯特郡的法官羅伯特·戈爾茲伯勒英語Robert Goldsborough門下。1770年,他獲得律師執照。此後他遷往特拉華州並在肯特縣實習。基於他在農業、宗教和慈善領域的活動,他很快成為當地著名仕紳並擁有「好客和慈善」的名望[2]。1774年,29歲的巴塞特娶安娜·恩納爾斯(英語:Ann Ennals)為妻,並擁有三個孩子,1796年,安娜去世,巴塞特再娶貝琪·加內特為妻。他們都是衛理公會教派,並參與大量宗教事務。

職業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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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特是一名不情願的革命家,他的政治理論更接近喬治·里德,而不像他在肯縣的鄰居凱撒·羅德尼英語Caesar Rodney約翰·哈斯利特英語John Haslet。儘管如此,1774年,他還是被選舉為波士頓救援委員會(Boston Relief Committee)會員。當特拉華州新政府組建,巴塞特在1776年供職於特拉華州安全委員會(Delaware Council of Safety),並成為1776年特拉華州憲法英語Delaware Constitution起草人之一,此憲法於同年9月20日通過。同年,他被選為第一屆特拉華州議會英語1st Delaware General Assembly保守派成員,並擔任四期議員(1776/77年至1779/80年)[3]

美國獨立戰爭中,巴塞特最著名的貢獻是組建州軍隊,包括特拉華州第一團英語1st Delaware Regiment,其團長約翰·哈斯利特(John Haslet)正是他的鄰居。這隻軍隊稱之為「特拉華州大陸軍」(Delaware Continentals)或「特拉華藍軍」(Delaware Blues),他們儘管來自最小的一個州,仍然保持了800名、大陸軍中最大的軍隊。巴塞特也參與到預備隊民兵的招募活動中,並組建1776年的「機動兵營英語Flying Camp」、多佛輕步兵英語Dover Light Infantry,由他的另一個鄰居湯姆·羅德尼英語Thomas Rodney領導[4]

當英國部隊抵達北部新堡郡時、正在進行布蘭迪萬河戰役並占領費城後,巴塞特身先士卒,以志願者參加到羅德尼的兵營中效力。當英國部隊撤退、特拉華軍隊返回後,巴塞特仍然擔當部分士兵職責。

制憲會議及後期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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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特當選為制憲會議的代表,在沒有做出很多付出後簽署了《美國憲法》。1776年,特拉華州憲法需要修改,巴塞特再次參與修憲,後者稱之為《1792年特拉華州憲法》[5]。1793年,巴塞特從美國參議院退休,擔任特拉華州民事高等法院英語Delaware Court of Common Pleas主法官,這個法院從事一般民事管轄,是當今特拉華州最高法院英語Delaware Superior Court的前身。1799年,他作為聯邦黨人參選特拉華州州長,並成功當選[6]

但是他最終仍被捲入美國黨爭。當托馬斯·傑斐遜當選美國美國總統時,引起了聯邦黨人對合眾國發展的廣泛關注。正準備退休的總統約翰·亞當斯匆忙敦促第六屆美國國會英語6th United States Congress通過《1801年司法法英語Judiciary Act of 1801》,從而創建一些美國巡迴法院的法官職位。亞當斯在他離任的前一天,1801年2月18日,任命巴塞特作為聯邦第三巡迴法院法官。1801年2月20日,他被美國參議院確認,並在同時獲得正式委任狀。但是這個司法職位隨着第七屆美國國會英語7th United States Congress被推翻,他的崗位也在1802年7月1日終止,此後他再也沒有出任過公職[7]

巴塞特是一名虔誠的衛理公會教徒。1778年,巴塞特和法蘭西斯·亞斯理相識,並成為終生的朋友;他也因此皈依衛理公會,兩人也被視為反戰人士。這些宗教理念和感悟也使他成為一名廢奴主義的堅決擁護者,因此釋放了他的全部奴隸,並向其他人提倡奴隸解放。

去世和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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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特死於波西米亞莊園,並葬於此處。1865年,他的遺物轉移到一個巴塞特和巴亞陵墓,此地位於特拉華州最大城市威明頓市的威明頓和布蘭迪萬公墓(Wilmington and Brandywine Cemetery)。

巴塞特身材中等、偏矮胖;在社會上有很高聲望和影響力。在1787年大陸會議中,他被描述為「一位對宗教狂熱、能夠控制言語、有謙虛素覺之風的紳士」。巴塞特的女兒安娜嫁給美國參議員和眾議員、巴亞家族英語Bayard family老詹姆斯·A·巴亞英語James A. Bayard (elder),這個家族對特拉華州的政治影響至今。巴塞特的侄女、養女雷切爾·麥卡利英語Rachel McCleary嫁給了州長約書亞·克萊頓英語Joshua Clayton[8]

威斯康辛州首府麥迪遜市中有巴塞特街(Bassett Street)以他命名[9]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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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ENATORS OF THE UNITED STATES 1789-2012 at the website for United States Senate (PDF). [2014-02-2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08-03-27). 
  2. ^ Wright, Jr., Robert K.; MacGregor Jr., Morris J. Richard Bassett. Soldier-Statesmen of the Constitution. Washington D.C: 美國陸軍軍事史中心. [2014-02-24]. CMH Pub 7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3. ^ Munroe, John A. Federalist Delaware 1775-1815. Rutgers University, New Brunswick. 1954. 
  4. ^ Scharf, John Thomas. History of Delaware 1609-1888. 2 vols. Philadelphia: L. J. Richards & Co. 1888. ISBN 0-87413-493-5. 
  5. ^ Martin, Roger A. Memoirs of the Senate. Newark, Delaware: Roger A. Martin. 1995. 
  6. ^ Martin, Roger A. History of Delaware Through its Governors. Wilmington, Delaware: McClafferty Press. 1984. 
  7. ^ Hoffecker, Carol E. Democracy in Delaware. Wilmington, Delaware: Cedar Tree Books. 2004. ISBN 1-892142-23-6. 
  8. ^ Conrad, Henry C. History of the State of Delaware. Lancaster, Pennsylvania: Wickersham Company. 1908. 
  9. ^ Origins of Madison Street Names at the website for Wisconsin Historical Society. [2014-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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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職務
前任:
新設立
美國第三巡迴法庭法官英語United States circuit court
1801年2月20日 - 1802年6月1日
繼任:
職位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