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羅拉多河契約

《科羅拉多河契約》(英語:Colorado River Compact)是1922年美國西南部科羅拉多河流域七個州之間簽訂的協議。該協議以李氏渡口英語Lees Ferry為界,將河流分成上游流域與下游流域,上游流域包括科羅拉多州新墨西哥州猶他州懷俄明州部分地區,以及亞利桑那州一小部分,下游流域包括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內華達州、以及新墨西哥州猶他州部分地區。此協議規定了上游流域與下游流域各州之間對於河流流量的分配。

《科羅拉多河契約》最初由律師德爾夫·卡彭特(Delph Carpenter)提出,[1]在新墨西哥州舉行的一次會議上由各州代表簽署。科羅拉多河及其支流在通往墨西哥的途中經過七個州。

科羅拉多河根據眾多契約聯邦法案法院判決法令合同以及統稱為「河流法」的監管指南進行管理。[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Sharing Colorado River Water: History, Public Policy and the Colorado River Compact. wrrc.arizona.edu. 2011-12-09 [2020-08-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16) (英語). 
  2. ^   本條目引用的公有領域材料來自Bureau of Reclamation: Lower Colorado Region的文檔《Law of the R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