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璇
程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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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徐州府通判 | ||
籍貫 | 湖南益陽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麓峰 | |
出生 | ? 湖南省長沙府益陽縣 | |
逝世 | ? ? | |
出身 | ||
著作 | ||
《渠陽水科》 |
生平
編輯清聖祖康熙三十八年,湖南鄉試舉人。清聖祖康熙五十七年(1718),以舉人任寶坻知縣。五十八年(1719)夏,奉詔賑饑,發現舊堤將坍,即組織莊民加以修補,並欲報告上司,進行根治,恰逢去職而未沒有實現。清世宗雍正四年(1726),奉命隨怡親王治理畿東水利,具體負責寶坻堤務[1]。悉心規劃,調集各鄉民眾,自三河縣新集、料馬口至寶坻縣江湟口,依次築堰建堤。同時,疏浚鮑邱河、窩頭河,用來泄洪,並且堵塞住香河縣七里莊明口。經怡親王推薦,以知府銜繼續督辦水利工程。先後督辦六年,及去職,著有《渠陽水科》一書[2]。曾任徐州府通判[3]。今存世有其文《申報閘工完竣議》、《七里莊明口記》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