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旦—巴勒斯坦關係
約旦-巴勒斯坦關係是指約旦哈希姆王國與巴勒斯坦國之間的雙邊關係。如今約旦在拉姆安拉設有辦事處,而巴勒斯坦在安曼設有大使館。兩國均為阿拉伯聯盟、伊斯蘭合作組織和地中海聯盟的成員國。兩國以約旦河為界限,擁有長達148公里的共同邊界。在數次巴以戰爭中,大量巴勒斯坦難民湧入約旦,至2019年,約旦境內的巴勒斯坦人有2,242,579人。[1]現今的約旦亦在巴以問題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
約旦 |
巴勒斯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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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機構 | |
約旦駐拉姆安拉辦事處 | 巴勒斯坦駐約旦大使館 |
歷史
編輯第三次中東戰爭前
編輯外約旦曾是巴勒斯坦託管地的構成部分,約巴雙方均曾由英國統治。1946年外約旦自英國獨立,不久即陷入了第一次中東戰爭。1949年3月2日,外約旦同以色列簽訂停戰協定。1950年4月24日,約旦吞併了巴勒斯坦約旦河西岸地區。兼併後,所有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成為約旦公民。[2]由於擔心國內世俗民族主義情緒的上升可能會顛覆自己的政權,與納賽爾政權對伊斯蘭激進分子的強硬立場不同,約旦王室對伊斯蘭激進組織採取了容忍甚至鼓勵的立場;這導致在約旦王室治下,哈馬斯的前身巴勒斯坦穆斯林兄弟會的發展未如在納賽爾政權治下那樣受到太大影響。[3]在約旦國會中,約旦河西岸和東岸各有30個席位,此時西岸的巴勒斯坦人沒有受到歧視,並享有與東岸約旦人相同的平等權利[4][5]。但是約旦與以色列簽署合約也引發了一些巴勒斯坦人的不滿,1951年,約旦國王阿卜杜拉一世被一個巴勒斯坦激進分子暗殺。[6]
第三次中東戰爭後
編輯第三次中東戰爭後,約旦失去對於約旦河西岸地區的控制,30萬巴勒斯坦人逃難進入約旦控制區,但當時西岸巴勒斯坦人並未喪失其約旦公民身份,亦未喪失在約旦國會中的議席。1968年,巴勒斯坦解放組織轉移至約旦境內。此後巴解組織頻頻對約旦河西岸發動襲擊,巴解組織不僅對以色列發動襲擊,亦不斷蠶食約旦地盤,形成「國中國」,導致約旦與巴勒斯坦的關係迅速惡化。1970年9月,侯賽因一世領導的約旦軍隊與亞西爾·阿拉法特領導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發生了衝突,最終巴解組織戰敗並被逐出約旦,史稱「黑九月事件」。但此時約旦仍未放棄對西岸的領土聲索,西岸的巴勒斯坦人仍保留其約旦國籍[5]。1988年,約旦放棄約旦河西岸地區,並承認巴解組織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7][8]
然而由於巴勒斯坦內部勢力分化嚴重,因而約旦與巴勒斯坦的關係更加錯綜複雜。1996年,伊斯蘭抵抗運動(即哈馬斯)對以色列發動數次自殺式襲擊,此後巴解指責約旦窩藏哈馬斯人員;1997年,約旦收留哈馬斯領導人之一的馬爾祖克,馬爾祖克隨後聲明支持約旦河兩岸聯合,這使得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頗為不滿。1999年,阿卜杜拉二世將哈馬斯駐安曼的辦公場所關閉並把五名哈馬斯領導人驅逐出境,但在2001年7月,約旦又接納了一些哈馬斯領導人。[9]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The World Factbook —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2019-1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6).
- ^ Jordan, a country known to have received the biggest flow of Palestinian refugees since 1948 and considered to host 41 perc... (PDF). [2018-08-17].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7-08-28).
- ^ 当代中东国际关系中的伊斯兰因素研究.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第177頁 [2024-01-24]. ISBN 978-7-5201-2398-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4).
- ^ Butenschøn, Nils August; Davis, Uri; Hassassian, Manuel Sarkis. Citizenship and the State in the Middle East: Approaches and Applications.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2018-08-17. ISBN 9780815628293 –透過Google Books.
- ^ 5.0 5.1 劉艷紅. 约旦巴勒斯坦人政治地位的变迁及其原因.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7, (1). doi:10.19327/j.cnki.zuaxb.1009-1750.2017.01.010.
- ^ 且将新桃换旧符——约旦王室. www.china.com.cn. [2019-1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16).
- ^ Husain, A. M. Who is the 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 of the Palestinian People?.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2003-01-01, 2 (1): 207–225. ISSN 1540-1650. doi:10.1093/oxfordjournals.cjilaw.a000468.
- ^ 王維周. 约旦为何断绝与约旦河西岸的法律和行政关系?. 國際展望. 1988, (16): 8–9.
- ^ 9.0 9.1 陳天社. 约旦与巴勒斯坦问题. 中國民族. 2007, (04): 7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