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街林宅

浙江省宁波市清代传统建筑

29°51′54″N 121°32′27″E / 29.86500°N 121.54083°E / 29.86500; 121.54083

林宅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
分類古建築
時代
編號7-1027-3-325
認定時間2013年3月

紫金街林宅,原名澹吾廬,是中國浙江省寧波市的一座清代建築,位於海曙區紫金街30號,是清同治年間舉人林鐘嵩、林鐘華兄弟住宅。林宅占地面積約350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2000平方米,裝飾以磚、石、木雕為特色,現存磚雕170餘幅,竹、木雕50餘幅,為浙東地區現存雕刻最為集中的民居建築[1]。2013年,林宅被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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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宅所在的紫金街原有明末進士林時躍和林時對的宅院。清雍正年間,宅院被洪氏購入,以「金紫」名園,對園林進行了擴建[3]。嘉慶年間,林廷鰲購入此園,作為其「近性樓」的別業,因林廷鰲別字澹吾,因而將別業命名為澹吾廬[4]。孫輩林鐘嵩、林鐘華中舉後,將此建築再次翻修,並最終建成[5]。至1958年,林宅均為林氏後人居住[1]

1958年,林宅被徵用,南側兩進改為為倉橋衛生院,後改為南門醫院[6],其他部分建築被作為醫院宿舍和海曙區文化監察大隊使用。文化大革命期間,宅內文物遭到毀壞,但建築中的雕刻則得到了保護。2004年,醫院搬出後,原醫院部分由文化部門進行修繕[1][7],此後由一家文化企業承租經營[8][9][10]

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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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宅平面圖

林宅位於寧波市海曙區紫金街30號,背靠三支街,占地面積3500平方米,建築面積近2000平方米。建築主體中軸對稱,由照壁、轎廳、前樓、中樓、後樓組成[5]。轎廳和前、中、後樓建築為硬山頂,面闊五間兩弄,山牆為雀尾式五嶽馬頭牆,左右為兩層廂房[3]

建築頭門不在中軸線上,而位於南牆東側,取「藏而不露」之意。門樓高6米,仿歇山頂,外側刻有「慶雲崇謁」字樣,周圍有浮雕「天女獻花」、「歲寒三友」等圖案。內側刻有「春風及弟」字樣,周圍有「高中及第」、「慶賀入朝」等圖案。進門為一天井,對門牆高4米,寬12米,上有「雙鳳朝陽」等三組磚雕,右側有門洞往前偏室,上有長2.5米,高0.3米的「八駿圖」浮雕。一天井左側為木結構儀門,通過三重斗拱支撐深1.5米的出檐。門枋和門梁施雕,門袱有一對石獅[3]

進入儀門則為二天井,南側有影壁高5米,上有八仙和合二仙二十四孝等雕刻[11]。天井西側則為原金紫園所在地,園名為蘭亭,內有與天一閣園林相仿的「九獅一象」假山,同時有董其昌書、陳繼儒題跋《蘭亭序》石刻兩方。今九獅已殘,周邊原有佛堂和長廊,亦已不存[12]。二天井北為轎廳,明間穿堂,檐枋、雀替有花卉等紋飾雕刻,墀頭有「仕女葬花」「松鼠偷桃」等磚雕,次間、稍間各有石制花窗[11]

轎廳北為三天井,面積300平方米,北側為前樓,即整組建築正房。前樓以北分別有中樓和後樓,三座樓屋與兩側廂房一起合圍成四天井和五天井,木構件均施雕。四天井面積約100平方米,期間的兩道花隔牆上部各刻有4米長的磚雕,其內容一說是「唐伯虎點秋香」,另一說則是「秋江詩撒行舟圖」[3]

保護和利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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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圖片連結
  林宅保護區劃圖,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15

林宅於1981年12月被列入寧波市文物保護單位,1989年12月成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5],2013年被列入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2004年南門醫院從林宅南側兩進遷走後,該部分建築於2006年改由海曙區文化館管理,2007年由海曙區政府出資修繕[1],2008年年中完工[7]。此後,這部分建築並未直接對外開放,而是由國有的和美文化藝術發展中心承租,該中心將林宅以每年35萬元人民幣轉租給一楊姓商人經營文化項目,每周開放三天供市民參觀[8]。對此,海曙區文廣局官員認為,出租文物建築可彌補國有資本的不足,該項目不是政府直建博物館,因而無需報上級政府審批,且「在文物利用中,也不能百分百按照法律走」[13]。至2016年,這部分建築因「內部展示調整」暫停開放[14]。而建築的北側一進則因為有較多住戶,如需騰退需要近千萬資金,因而維持簡單粗放的保護狀態[15],2015年、2018年更因堆放易燃物、電線裸露、缺乏消防設施被消防部門列為區級和市級重大事故隱患單位通報整改[16][17]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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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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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周麗珍; 龔國榮. 二百五十岁林宅将“旧貌”示人. 寧波晚報. 2007-01-29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2. ^ 2.0 2.1 林宅. 海曙區文管所. 2013-05-06 [2019-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8). 
  3. ^ 3.0 3.1 3.2 3.3 楊古城. 林宅深深深几许 (PDF). 海曙大觀. 2006, (2): 42-44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1-28). 
  4. ^ 陳聯飛. 墓表的价值——林宅的佐证 (PDF). 海曙大觀. 2006, (3): 43-44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11-28). 
  5. ^ 5.0 5.1 5.2 第四编 宁波古城. 《宁波市海曙区志》.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14-07: 172,173. ISBN 978-7-213-06170-7. 
  6. ^ 第四十四卷 卫生. 《宁波市志》. 中華書局. 1995: 2689. ISBN 978-7-101-01507-2. 
  7. ^ 7.0 7.1 郭靖. 省级文保单位林宅修缮完成. 天下寧波幫. 2008-08-28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17). 
  8. ^ 8.0 8.1 鄒洪珊. 省级文保单位林宅大门难进 街坊称已变身私人会所. 錢江晚報. 2013-02-06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12). 
  9. ^ 韓宇挺. 如今变身综艺馆的省文保单位林宅 商家是如何拿到租赁权的 经过了哪些审批程序. 都市快報. 2012-06-07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17). 
  10. ^ 梅薇. 已200多年的林宅将全新亮相. 寧波晚報. 2011-10-18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17). 
  11. ^ 11.0 11.1 林宅古意盎然 古代雕刻艺术集中地. 古建中國. 2017-07-10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4). 
  12. ^ 周東旭. 宁波古典园林的诗情画意. 寧波晚報. 2009-09-13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9-25). 
  13. ^ 鄒洪珊. 海曙区文广局局长回应本报昨天报道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保是补充国有资本不足. 錢江晚報. 2013-02-07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17). 
  14. ^ 海曙區文管所. 关于林宅、杨坊旧居参观问题. 寧波市網絡民生服務平台. 2016-09-01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17). 
  15. ^ 張亞紅. 不可移动文物合理利用再思考——以宁波市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为例. 浙江文物. 2013, (5) [2019-06-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16. ^ 吳明京. 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林宅因重大事故隐患被海曙挂牌督办. 甬派客戶端. 2015-08-03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8-18). 
  17. ^ 宁波消防支队公布2018年度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寧波市公安局. 2019-01-10 [2019-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0).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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