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沫香
生平
編輯1936年生於江西省吉水縣楓江石村[1]。1959年畢業於原湖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在華中工學院(1988年改為華中理工大學;2000年改稱華中科技大學)擔任中共黨史教學工作[2]。1985年擔任華中工學院法律教研室主任。1994年晉升教授。2001年退休。2011年受聘為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榮譽教授[3]。2017年任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校友會名譽會長。主要社會兼職有湖北省法學會理事、民法專業委員會副會長、經濟法專業委員會理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顧問,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等[4]。2020年4月27日15時26分在武漢逝世[5]。
出版物
編輯主要著作有《中國經濟法新編》《社會主義經濟法概論》《行政法學》等。代表性論文有《中國民事法律法典化與民事監督》《論經濟仲裁的最新獨立性原則》《訴訟檢察監督效力研究》等。
參考資料
編輯- ^ 吉水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吉水县志. 北京: 新華出版社. 1989: 642. ISBN 7501105995.
- ^ 肖沫香: 我所经历的法学发展初期-. 華中科技大學校史網. 2014-07-02 [2022-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26).
- ^ 罗玉中、肖沫香、姚经华教授授聘仪式举行.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 2011-04-22 [2022-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26).
- ^ 肖沫香同志简介. 行政法制. 2001, (6): 25.
- ^ 岳懷讓. 华中科大法学学科主要开创者肖沫香逝世,享年84岁. 澎湃新聞. 2020-04-30.